父母過世後,房屋繼承過戶費用怎麼算?
單筆房屋繼承過戶代書費用約為$16,000-$20,000。親人過世後留下的房產該如何才能過戶到自己名下?房屋繼承費用又該怎麼算?繼承過戶要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文件以及花多少時間?繼承過戶期限有多久?超過期限又會有什麼影響?本文將為您整理過戶流程、文件、所需費用以及注意事項。
單筆房屋繼承過戶代書費用約為$16,000-$20,000。親人過世後留下的房產該如何才能過戶到自己名下?房屋繼承費用又該怎麼算?繼承過戶要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文件以及花多少時間?繼承過戶期限有多久?超過期限又會有什麼影響?本文將為您整理過戶流程、文件、所需費用以及注意事項。
房屋評估價值
是否請代書協助
項目 | 費用 |
繼承權公證費用 | 約房屋或土地評估值的2% |
房屋評估費用 | 依不同評估單位而異 |
房地產繼承過戶税費 | 含合同印花稅、登記費用 及權證印花稅 |
契稅 | 房屋評估價值的1.5% |
繼承事實發生的那一刻開始,繼承人就必須向公家機關繳交各種稅賦與費用,後續才能順利將房屋過繼到自己名下,包含:繼承權公證費用、房屋評估費用、房地產繼承過戶税費...等,以下將詳細說明各項相關費用:
約為繼承人繼承房屋或土地評估價值的2%,最低金額不得低於$200。
由不動產業者、銀行...等不同單位進行房屋鑑價時,房屋評估費用會有所不同,不動產業者評估費用通常為$20,000-$40,000,銀行評估費用則約為$5,000。
主要分為三種稅費:房地產評估價格萬分之五的合同印花稅、$100的登記費用與$5的權證印花稅。
非法定繼承人繼承時(遺贈),需繳納房屋評估價值1.5%的稅賦。
由於繼承過戶需要的文件與相關處理項目繁多,尤其如果是多人繼承的情況下更為複雜,所以許多人會請代書協助處理。代書費用通常以件計價,平均費用約為單件$16,000,基礎費用以「一筆土地 + 一筆建物」為一件計費,後續每增加一棟建物或是一筆土地則皆需要額外加收費用,費用包含遺產相關登記:一般繼承、分割繼承、公同共有繼承、遺囑繼承、遺贈登記及遺產稅申報。若您需要專業代書為您處理房屋繼承過戶,PRO360達人網上有數千位地政士可為您提供服務。
房屋繼承過戶流程通常可分為六個步驟,您可自行辦理或委託專業地政士協助,經驗豐富的地政士熟知必備文件及流程,可避免項目遺漏導致處理時間拉長,為您快速完成繼承過戶,以下將依序說明各步驟內容:
需備妥死亡證明書、被繼承人戶口名簿、被繼承人及其配偶身分證及代理人身份證正本、印章,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除戶證明。
依*民法第1156條陳報遺產清冊或*第1174條拋棄繼承,應從知曉繼承起的3個月內,以書面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地方法院辦理查調事項。
*民法第 1156 條
1.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
2.前項三個月期間,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
3.繼承人有數人時,其中一人已依第一項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其他繼承人視為已陳報。
*民法第 1174 條
1.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2.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3.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8條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所以在進行繼承程序前,繼承人需在被繼承人死亡隔天起算6個月內,向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遺產稅;若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在原定期間內可申請延長3個月。
在申報遺產稅並完成稅費繳交後,政府單位會核發證明書,以證明不需繳交遺產稅、已經繳清遺產稅、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等,以下整理各類證明書的核發時機:
*例如:要辦理房屋、土地繼承過戶前,發現自己沒有現金可以繳清遺產稅,可以先申請延期繳納遺產稅,並提供國稅局另一筆土地當擔保,就可以取得同意移轉證明書,便可將繼承的土地、房屋轉移到自己名下。
憑「遺產稅繳清證明書」、「遺產稅免稅證明書」、「不計入遺產總額證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可跨縣市至全國任一地方稅稽徵機關查欠地價稅及房屋稅,並加蓋地方稅稽徵機關承辦人員查欠章;新所有權人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也需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2‰的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
持印章至戶政機關完成登記,該印章就會登記為印鑑章,同時戶政機關將核發給當事人持有該印鑑章的證明文件,通常印鑑證明用於與重大財產有關的申辦事項上。在遺產繼承時,若繼承人未辦理過印鑑證明,需先向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申請印鑑證明。若繼承人有多位時,即代表需要辦理分割繼承,此時就需附加全體繼承人的印鑑證明,但若符合以下兩種情形,則可免印鑑證明:
完成上述程序並備妥所需文件後,應儘速向管轄地政機關申辦土地房屋繼承登記,以免受罰。
房屋繼承過戶的流程中「查調被繼承人財產、所得及贈與資料」、「申報遺產稅」及「辦理產權繼承登記」三項流程都有時間限制:
*土地法第 73 條:
1.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聲請之。其無義務人者,由權利人聲請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由任何繼承人為全體繼承人聲請之。但其聲請,不影響他繼承人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之權利。
2.前項聲請,應於土地權利變更後一個月內為之。其係繼承登記者,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以下為辦理房屋繼承過戶時所需的文件:
通常情況下,房屋過戶約需要20-45天完成。若房屋涉及貸款,則可能需要1-2個月的時間。
超過遺產繼承申報期限,可能會產生的罰鍰如下:
常見的房屋過戶方式有「房屋繼承」、「房屋贈與」以及「房屋買賣」三種,以下將整理各項過戶方式的優缺點及應繳稅賦如何計算:
稅賦項目 | 遺產稅(超過免稅額$1,200萬 – 扣除額,超過部分繳納10%~20%) |
免稅額 | $1,200萬 |
優點 | 不需繳納土地增值稅與贈與稅 遺產稅免稅額較高 |
缺點 | 無法立即轉移 未立遺囑指定繼承人下,無法指定子女繼承 |
其他 | 除免稅額外,另有扣除額: 配偶$493萬 |
稅賦項目 | 贈與税(超過免稅額$244萬,超過部分繳納10%~20%) 土地增值稅(一般稅率20%~40%) 契稅(房屋評定現值 x 6%) |
免稅額 | 每人$244萬/年 |
優點 | 房屋可立即轉移 子女不需負擔遺產稅 可指定繼承人 |
缺點 | 稅賦較高 |
其他 | 房屋贈與不久後即賣出,會產生高額的房地合一稅。 |
稅賦項目 | 土地增值稅(自用優惠稅率10%;一般稅率20%~40%) 契稅(房屋評定現值 x 6%) 交易所得稅 |
免稅額 | 無 |
優點 | 免遺產稅 免贈與稅(需向國稅局證明非贈與) 可申請自用稅率 |
缺點 | 子女需證明具有足夠財力 |
其他 | 二親等內的親屬間買賣不動產,若能提出已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且已支付價款非由出賣人貸(出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就不用繳交贈與稅。 例如:兒子向父親購買不動產,國稅局會視為「爸爸贈與不動產給兒子」,父子雙方需檢附兩人的收款、付款存摺明細及兒子的財力證明給國稅局審核,國稅局會確認兒子是真的向父親購買,且日後能負擔銀行貸款,待認定是「買賣」後核發「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才能向地政機關辦理過戶手續。 |
以下是消費者找房屋繼承過戶費用時常提出的問題,我們提供專業的資訊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