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高雄市,鼓山區
描述: 1. 我有兩件案件要諮詢:
1) 民國98年某人欠我錢,約八萬五千台幣,立有借據,我現在能叫他還錢嗎? 此人現在在中興大學中文系當副教授.
2) 本人於2015-2019年於中研院任職, 時中研院院士于2018年期間以職權脅迫我與他發生性關係. 本人於2019-2025年在英國工作, 2022年回台灣時, 此人在中研院電梯裡對我性騷擾. 2024-2025年此人以自己的人脈企圖干涉我在英國的研究工作. 本人已於2025年11月回高雄定居. 我要告這位中研院院士性騷擾,妨礙性自主,以及職權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