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費誰出?證人出庭費計算與支付方式一覽
證人費誰出?費用大概多少?證人費是訴訟費的其中一項,正面臨訴訟官司的您,想了解證人費怎麼算、由誰支付再決定是否請證人到庭作證嗎?本文將介紹證人費用包含什麼、證人費用由誰負擔、證人費用如何申請給付,協助您評估是否要請證人?或是該請證人出庭幾次?幫助您更了解請證人出庭的相關資訊。
證人費誰出?費用大概多少?證人費是訴訟費的其中一項,正面臨訴訟官司的您,想了解證人費怎麼算、由誰支付再決定是否請證人到庭作證嗎?本文將介紹證人費用包含什麼、證人費用由誰負擔、證人費用如何申請給付,協助您評估是否要請證人?或是該請證人出庭幾次?幫助您更了解請證人出庭的相關資訊。
出庭次數
證人搭乘的交通工具
是否需要住宿
項目 | 費用 |
出庭費 | $500/日 |
交通費 | 依搭乘交通工具的實際金額支付 |
住宿費 | $1,400/日 |
證人費是常見的訴訟費用之一,不管是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或是行政訴訟,只要在訴訟過程中經法院准許傳喚,證人即可請求支付法定的日費及旅費,依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費支給要點,證人及鑑定人到庭作證、鑑定可領的日旅費包含「到庭費」、「交通費」及「住宿費」,以下詳細說明日旅費的給付內容:
證人及鑑定人出庭費計算方式為$500/日。
檢察機關認為證人、鑑定人到庭必須住宿旅館或第二天仍須出庭者,每日支給住宿費$1,400。
證人費用由需要證人出庭作證的當事人(原告或被告)先墊付,但訴訟判決後,勝訴方可要求敗訴方支付證人費用。
證人應於訊問完畢或訊問完後10日內以言詞或書狀提出,言詞請求應由書記官記明於筆錄;提出請求後,證人需同時填寫證人鑑定日費、旅費申請書兼領據(一式兩份),並由承辦法官審核後,一份附卷、一份移送總務科辦理支付手續,再按程序結報,通常證人日旅費會當日發給。
若證人因經濟困難無法事前籌措旅費,可先以證人日旅費計算標準預計所需單程費用,填妥證人鑑定人預借旅費申請書郵寄到所屬法院,經過承辦法官核章、移送會計室簽註意見並報請院長核准後,以暫付款或零用金匯寄給申請人。到庭作證後,由承辦書記官核計應發日、旅費總額,並扣除預借旅費,再由總務科支付餘額,之後連同預借部分一併向當事人請求。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證人得請求法定之日費及旅費。但被拘提或無正當理由,拒絕具結或證言者,不在此限。前項請求,應於訊問完畢後者十日內,向法院為之。但旅費得請求預行酌給。」,所以如果證人被拘提或無正當理由拒絕誠實作證,或是拒絕遵照法院指示作證,法院即有可能拒絕給付證人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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