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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對PRO360見證服務的好評

平均4.96
1957 則評論
鄧〇生
2026-04-12
律師細心,提供即時專業服務,值得信賴,希望後續案件,能夠維持他的專業。
2026-04-12
方〇儀
2024-07-31
很細心地講解所有疑惑,人生第一次遇到這麼棘手的事難免有些緊張害怕,謝律師是執得推薦的好律師,會給出最合理的建議引導我們該怎麼做,所有案件相關的事都能放心地說出來!
2024-07-31
Yu
2023-04-01
律師人很nice好溝通,除了回答專業法律問題外,還能同理被害人的心情,在第一時間發現問題的癥結點,捍衛當事人的權利,當案件陷入難解困境時,也想辦法達成當事人想要的結果,撥雲見日,感激不盡。
2023-04-01
惠〇〇倪
2024-07-15
非常感謝吳律師的協助,非常晚的時間打給吳律師沒想到吳律師不但在線上跟我講解了非常久讓我惶恐的心情平靜下來,而且經過吳律師團隊的努力讓我兒子交保免爲羈押,真是無法言語的感謝。
2024-07-15
雅〇
2026-04-10
租房遇到一些問題都能非常完善回答!
2026-04-10

近期附近正在找見證服務的案件

法務諮詢
黃〇駐    嘉義市 東區
您在事件中的角色是?
原告
您遇到哪個類別的問題?
工商與勞資糾紛
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有:雇住因事發生後,急促想與本人合解,本人以為公司附有(情勒)之方示,合解前,派該公司人員,多次熱情關心,例該經理,現場工頭,於當時之情況下,依法應於職災事發後6月內完成合解,前照2因素之下,迫於在114/5/1簽訂了無輔合勞工權益,及未輔合勞基法的合解書。 簽定合解書後至今未有任何關心舉動,電話關心亦無! 再則公司並無照合約書內容執行該項目! 合約書內,寫訂給與本人2個月病假,同時口頭告知,請本人在家幫忙看圖/休養,要於每月給於半薪,亦無執刑該自訂條列。 1.無在投保時告之員工(職災)前也未有投保之行為! 2.本人因傷害嚴重期間,故無心力思考能力--即顧及人情世事下,與公司簽定合解書! 同時,沒想到老板會意圖性,解雇本人(再未告知下,亦無任何離職文件),來取得事後照勞基法之該付責賠償之責任! 因本人自行(主動)請假告知老板!後續可能於不確定之日!有可能需入看守所服行(四月)、因(開放性)骨折又引發(骨遂炎),多次向法院申請延後執刑,該113年度的酒駕案件! 案發至上月回診(職災門診科),才由醫生告知,嘉義縣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再找我!回電至縣府承辦人員,才得知,縣府專員在尋問本人請況下,似以勞基法某項條款,以入監服刑,而無緩刑,或如易科罰金,之情況下,不必通知本人,即可解除雇佣關系,閃躲後續法律責任! &但我所判之4個刑責,是如易科罰金,並得如計算1日為1000元折抵,上述為判定之 本人因考量家庭收入,清況不佳,最後選擇入看守所服刑。 應服行期間114/5/7~114/9/6 實際上是114/5/7入看守所~ 114/7/29提前交保,並於交保當日求診住院於嘉義市(聖馬爾定) 有診斷書可評定事實! 奇怪的地方是,公司於114/4/10替本人投僅(災保) 於114/10替本人(退災保)!(計災保1日) 再於隔日114/04/11投勞/災保。再於114/04/18停保! 但合解日期是於114/5/1於本人+本人父親於家中,無第三公証單位,簽訂合解!並親口應允,給病假2個月並支半薪,上述都無做到! 1.只有團保理賠(有) 2.入院前後關懷金(有) 3合解書簽定之合解金 6萬6千元(有) 其它種種行為,本人以為公司屬被信罪,有意圖的想簽訂了合解書,草草了事! 合月內容,協助本人職災補償申請6個月,也只執行於4月。後續就不願意/協助申請職災傷病給給付(並且拒絕蓋章) #於該前項回職災科門診當日,本人也致電,向老板求証,是否有回應縣政府,我已被離職,且不用告知!老板回應(對阿,沒錯,我有這樣說) 本人於115/4/14登入e化勞公保險局,查詢,公司已變更,從我入職當日113/11/04有加保 114/04/18退保 114/04/19提繳 114/05/21停繳 以上所訴案件之怪,讓人懷疑這(合解書)是否,有正常的效力存在之! 本人認為種種行為均(違反勞動基準法)(合解書效力為不成立)(被信罪)還請相關主管機關查核/ 以上言論均為事實,均可提供証明,以表所言不假! 如有不實,本人願受法律相關規定處罰。
范力山律師

$2000/ 小時
周書甫律師
5.0
$2000/ 小時
浚馷法律事務所
5.0
$8000/ 小時
張堂俊
5.0
$3000/ 小時
鄭才 律師
5.0
$3000/ 小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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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諮詢
Eddxxx    新竹縣 竹北市
您在事件中的角色是?
當事人
您遇到哪個類別的問題?
工商與勞資糾紛
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沒有
范力山律師

$2000/ 小時
浚馷法律事務所
5.0
$8000/ 小時
張堂俊
5.0
$3000/ 小時
鄭才 律師
5.0
$3000/ 小時
簡大鈞律師
5.0
$60000/ 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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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見證費用約為每次$6,000-$15,000元,收費標準多因平假日而異,平日委任律師見證約為$6,000-$8,000元左右;假日約為$8,000-$15,000元,若超出原定時數則需要另外加收律師費,前述為見證費用,如有合約撰擬、審閱或是法律諮詢的需求則費用另計,若為偏遠地區則可能收取車馬費。

平均每次交易金額
交易類型
價格
小時計價
$2,830/小時
單次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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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見證服務常見問與答

以下是消費者常提出律師見證相關問題,我們提供專業的資訊為您解答:

公證、認證和見證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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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買賣簽約請律師見證的見證費用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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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諮詢
Phone
黃〇駐
嘉義市 東區
問題類別:工商與勞資糾紛
53分鐘前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原告   2. 皆可討論    3. 有   4. 嘉義市,東區  
描述: 1. 勞資究氛,雇主無依照勞基法,幫正職雇聘員工投保,其間發生職災,於職災發生後亦無,將員工投保,於後期再無通知員工下投加保,並無告知員工已被離職,且公司以片面之詞,告知縣政府該員工已離職。 備註:員工於就職期間,於至今傷勢未痊癒其間,均自行投保在(嘉義市職業水電工會)多年,   2. 雇住因事發生後,急促想與本人合解,本人以為公司附有(情勒)之方示,合解前,派該公司人員,多次熱情關心,例該經理,現場工頭,於當時之情況下,依法應於職災事發後6月內完成合解,前照2因素之下,迫於在114/5/1簽訂了無輔合勞工權益,及未輔合勞基法的合解書。 簽定合解書後至今未有任何關心舉動,電話關心亦無! 再則公司並無照合約書內容執行該項目! 合約書內,寫訂給與本人2個月病假,同時口頭告知,請本人在家幫忙看圖/休養,要於每月給於半薪,亦無執刑該自訂條列。 1.無在投保時告之員工(職災)前也未有投保之行為! 2.本人因傷害嚴重期間,故無心力思考能力--即顧及人情世事下,與公司簽定合解書! 同時,沒想到老板會意圖性,解雇本人(再未告知下,亦無任何離職文件),來取得事後照勞基法之該付責賠償之責任! 因本人自行(主動)請假告知老板!後續可能於不確定之日!有可能需入看守所服行(四月)、因(開放性)骨折又引發(骨遂炎),多次向法院申請延後執刑,該113年度的酒駕案件! 案發至上月回診(職災門診科),才由醫生告知,嘉義縣政府,相關主管機關,再找我!回電至縣府承辦人員,才得知,縣府專員在尋問本人請況下,似以勞基法某項條款,以入監服刑,而無緩刑,或如易科罰金,之情況下,不必通知本人,即可解除雇佣關系,閃躲後續法律責任! &但我所判之4個刑責,是如易科罰金,並得如計算1日為1000元折抵,上述為判定之 本人因考量家庭收入,清況不佳,最後選擇入看守所服刑。 應服行期間114/5/7~114/9/6 實際上是114/5/7入看守所~ 114/7/29提前交保,並於交保當日求診住院於嘉義市(聖馬爾定) 有診斷書可評定事實! 奇怪的地方是,公司於114/4/10替本人投僅(災保) 於114/10替本人(退災保)!(計災保1日) 再於隔日114/04/11投勞/災保。再於114/04/18停保! 但合解日期是於114/5/1於本人+本人父親於家中,無第三公証單位,簽訂合解!並親口應允,給病假2個月並支半薪,上述都無做到! 1.只有團保理賠(有) 2.入院前後關懷金(有) 3合解書簽定之合解金 6萬6千元(有) 其它種種行為,本人以為公司屬被信罪,有意圖的想簽訂了合解書,草草了事! 合月內容,協助本人職災補償申請6個月,也只執行於4月。後續就不願意/協助申請職災傷病給給付(並且拒絕蓋章) #於該前項回職災科門診當日,本人也致電,向老板求証,是否有回應縣政府,我已被離職,且不用告知!老板回應(對阿,沒錯,我有這樣說) 本人於115/4/14登入e化勞公保險局,查詢,公司已變更,從我入職當日113/11/04有加保 114/04/18退保 114/04/19提繳 114/05/21停繳 以上所訴案件之怪,讓人懷疑這(合解書)是否,有正常的效力存在之! 本人認為種種行為均(違反勞動基準法)(合解書效力為不成立)(被信罪)還請相關主管機關查核/ 以上言論均為事實,均可提供証明,以表所言不假! 如有不實,本人願受法律相關規定處罰。  
法務諮詢
Phone
紀〇姐
台北市 南港區
問題類別:刑事相關
2小時前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原告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台北市,南港區  
描述: 1. 妨礙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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