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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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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律師" 相關案件

- 共75

法務諮詢

電話
張〇芬
地區桃園市 八德區
其他問題類別:不動產事件
2025/12/3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原告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桃園市,八德區  
描述: 1. 房屋修繕糾紛, 2024/10/27簽定合約, 225/03/02動工3個月,僅拆除跟部分水電,略泥作。5/20給付到第三期款項工359萬, 6-7月開始拖延,8月至今無動工,不復工。 請問可以怎麼協助  

民事糾紛處理

電話
鄭〇姐
地區台中市 西區
其他問題類別:公司/商業
2025/12/2
1. 當事人   2. 爭議中,未進入司法程序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台中市,西區  
描述: 1. 公司已被決議解散,股利未領到,尋找熟悉公司法、股東權益律師  

法務諮詢

電話
Edexxx
地區台北市 中山區
其他問題類別:智慧財產權
2025/12/2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著作權   2. 原告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台北市,中山區  
描述: 1. 1️⃣ 合作背景 • 我和一位策展人(林秉儒)一起合作辦飾品展。 • 活動品牌名稱由我提出並命名。 • 收益模式:成本、收益 各 50%。 • 分工: • 他負責策展與現場 • 我負責所有視覺:海報、標準字、Logo、視覺系統等。 • 所有視覺作品均由我創作,未買斷、未授權永久使用。 ⸻ 2️⃣ 合作破裂的經過 • 某一屆活動他方向錯誤、策展處理不當,整體狀況很差。 • 之後他雖然還詢問我是否願意繼續擔任對接窗口,但我明確告訴他: • 我退出合作 • 「你之後想怎麼做我沒有意見」 • (但我並沒有授權他繼續用我的視覺) ⸻ 3️⃣ 爭議的核心:未經授權使用我的視覺作品 • 我退出後,他在新的活動中 仍然沿用我設計的標準字、Logo、甚至延伸視覺。 • 他事前沒有詢問我,也沒有任何授權協議、沒有付費。 • 視覺設計的著作財產權仍在我方,他的行為構成 未經授權利用著作。 ⸻ 4️⃣ 事後他主動提民事調解 • 事情發生後,他傳訊息跟我說: • 他要走民事調解 • 問我「什麼時間可以出席調解」 • 目前我還沒答應任何時間,想先詢問律師: • 我是否需要出席? • 出席時的主張應該是哪些? • 調解是否有利? • 這樣的案件是否適合走調解或應該直接走訴訟或要求授權費? ⸻ 5️⃣ 我希望律師協助的方向 1. 這個情況是否成立著作權侵害? 2. 我是否可以要求: • 授權費 / 過往使用費 • 或由他一次性買斷(我提出 28,000) 3. 如果他不願意買斷,我是否可以要求他: • 下架所有沿用我視覺的貼文標誌 • 不得再使用任何我的標準字、Logo 4. 調解與訴訟哪個方式更有利? 5. 我在調解時該如何表達(策略與立場)。  

地政士/代書

電話
陳〇鴻
地區高雄市 鹽埕區
其他服務類型:申報遺產稅、贈與稅,繼承登記,土地建物移轉登記
2025/12/2
地政士兼職
顧問
Contractor 工作
1. 沒有   2. 高雄市,鹽埕區  
描述: 1. 不動贈與過戶  

民事糾紛處理

電話
黃〇姐
地區桃園市 桃園區
其他問題類別:不動產
2025/12/2
1. 當事人   2. 爭議中,未進入司法程序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桃園市,桃園區  
描述: 1. 8/12購入中古屋<五樓> 10/21颱風期間,室內窗戶,天花板,牆壁多處滴水,漏水明顯,前屋主請師傅查看,表示頂樓外牆需重做防水,窗框需修補,但前屋主表示僅願意針對室內影響的部分維修,頂樓外牆屬公共區域,她無權涉入且非她的責任,請問如何爭取權益呢?<頂樓外牆不處理,室內就會繼續漏水>  

民事糾紛處理

電話
毛〇偉
地區桃園市 平鎮區
其他問題類別:遺產/繼承
2025/12/2
1. 當事人親屬   2. 非爭議事件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桃園市,平鎮區  
描述: 1. 不動繼承  

法務諮詢

電話
小〇
地區桃園市 中壢區
其他問題類別:智慧財產權
2025/12/2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著作權   2. 當事人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桃園市,中壢區  
描述: 1. 網站被抄襲,需求幫忙寫律師函與相關賠償訴求  

法務諮詢

電話
Lynxxx
地區台北市 大安區
其他問題類別:工商與勞資糾紛
2025/12/2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台北市,大安區  
描述: 1.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勞資爭議的相關問題 雇主因出納人員離職,因此要調動我的職務,但是是不相關的領域(原為行政,雇主要求我代理或轉任出納),我已表明自己沒有相關背景與經驗,但雇主要求我應該要先學習(但我沒有意願、這工作項目也沒列在當初勞動契約裡,且並未安排明確可於短期內理解業務的方向) 我現職到職不到六個月,業務都還不夠上手(因目前業務先前也都沒有安排交接培訓,都要求我要自己主動發問,而單位同仁並不友善,發問常常就是被罵或推託不知道,因此我對主管的承諾已無信任基礎) 補充說明:現職出納人員即將離職,可交接時間不到兩個工作天,且年底是會計出納等工作的旺季,其他出納人員也不太有可能能抽空指導一個基本規則都不懂的新人… 我兩個多月前曾提出職場霸凌申訴,雇主可以在申訴尚未告一段落前,進行延長試用期或是重大職務調動的行為嗎⋯⋯ 想請問我是否可主張雇主違反勞基法10-1條的調動原則?以及我是否可因此主張勞基法14-1-6的非自願離職?  

民事糾紛處理

電話
譚〇惠
地區台中市 西屯區
其他問題類別:不動產
2025/12/1
1. 當事人   2. 準備起訴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台中市,西屯區  

民事糾紛處理

電話
陳〇倬
地區台北市 內湖區
其他問題類別:不動產
2025/12/1
1. 當事人親屬,當事人   2. 非爭議事件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台北市,內湖區  
描述: 1. 透過仲介買了間中古屋,進到最後交屋階段發現屋中有滲水和痕跡。有過一次協調屋主也同意修繕,但仲介卻一直要求我們必須及完成交屋手續。想諮詢一下我們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