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
2. 星期二 上午
3. 有
4. 桃園市,桃園區
描述: 1. 劉律師您好:
我想向您請教幾個問題。
我長期關注您在 TikTok 上的內容。
我於2019年至2025年間,遭一位認識22年的朋友詐騙。對方以投資為名,介紹我將資金交給其朋友操作。但直到2025年12月對方才坦承整個投資是虛假的。
之後我們已一起前往牧師處,對方當場以印尼文書面承認相關款項;也曾到里長辦公室、公證處辦理文件,並已完成報案筆錄,目前案件已送至地檢署。
我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我懷疑對方將我的資金用於購買其兒子的房產,但登記在媳婦名下,這種情況是否可以追查或調查資金流向?
在此案件中,我是否需要準備擔保金?
若我目前已無任何資金,是否會影響案件進行或申請相關法律程序?
感謝您的協助。
2. 因為這個人常說謊,欺騙,而且如果在法庭我容易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