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勞資相關事務諮詢
2. 餐飲住宿業
3. 小型企業 (少於50人)
4. 有
5. 台北市,信義區
描述: 1. 老闆無條件將公司歸於我們管理
不管公司是否有盈利,每個月都要付給他紅利金3萬元,以及跟他叫貨的食材成本運費5%
店裡的所有支出包括店租電費水費瓦斯費雜費都由我們支付,目前店裡所欠的食材貨款大概20萬,我們有發現跟廠商叫貨以及跟他叫貨的金額上有落差,而且還要多收取5%運費,ubereat的金額是匯入他帳戶,跟我們算的對不上,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但他都有各種理由搪塞我們,我們目前有跟老闆商討食材成本問題,但他有點惱羞成怒,意思是說我們懷疑他灌水,要我們貨款的錢還清,店還他。
我們覺得很委屈,今天幫你管理店面,不是應該你付薪水請我們管理嗎?怎麼變成我們付錢?而且紅利應該是每月的盈利多少下去分配吧?怎麼變成虧錢也要給他紅利呢?
然後現在虧損20幾萬 他卻要我們還錢…我實在是覺得不合理,想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助我們…
2. 暫時不想讓老闆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