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到起訴書/法院傳票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雲林縣,古坑鄉
描述: 1. 3年前因被詐騙集團以投資比特幣為由騙了我將近450萬左右,因要兼職工作清償債務,故在臉書上應徵工作,對方說是要幫他們公司的客戶收取投資款項,所以有講解工作內容,之後就照對方的指示去工作後所以被騙去當車手(當下我還不知道是車手的問題),當時完全沒有收取到任何報酬,之後就被基隆派出所用釣魚方式被現場逮捕,所有證據資料都在我私人的手機,但目前被基隆地方法院扣押中(同一案件,但地點不同),之後收到桃園地方法院的判決書判刑1年10個月,想要爭取緩刑,不然我怕我會失去醫院的工作(目前已任職18年),也有民事賠償對方50萬(以每個月5千償還到50萬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