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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涯諮詢" 相關案件

- 共180

行銷企劃

電話
張〇姐
地區台中市 西區
金額行銷預算:小於一萬元
2025/12/24

搶先接洽

企劃工作
廣告企劃
行銷兼職
1. 廣告行銷,其他   2. 諮詢,其他   3. 其他   4. 小型企業(少於10名員工)   5. 沒有  
描述: 1. 短影音需拍攝   2. 合適者可長期配合   3. 餐飲業  

法務諮詢

電話
Davxxx
地區桃園市 中壢區
其他問題類別:家庭糾紛
2025/12/23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被告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桃園市,中壢區  

服務建議書撰寫

電話
葉〇雨
地區新竹市 東區
金額標案金額:5百萬-1千萬元
2025/12/23
1. 服務建議書撰寫,標案簡報製作,投標諮詢   2. 工程類   3. 一般件   4. 沒有   5. 新竹市,東區  

法務諮詢

電話
我〇〇〇姐
地區桃園市 觀音區
其他問題類別:刑事相關
2025/12/23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當事人   2. 星期六 全日皆可   3. 沒有   4. 桃園市,觀音區  

法務諮詢

電話
吳〇庭
地區台南市 學甲區
其他問題類別:婚姻糾紛
2025/12/23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其他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台南市,學甲區  
描述: 1. 提高者晚輩:阿伯跟他老婆年紀都已經超過65歲,阿伯失智住療養院,他老婆聾啞人中風也住療養院,兩方兄弟說自己顧自己的,但現在為了幫自己阿伯申請低收入戶必須讓他們離婚才好申請,想詢問能上訴離婚嗎   2. 提高者晚輩:阿伯跟他老婆年紀都已經超過65歲,阿伯失智住療養院,他老婆聾啞人中風也住療養院,兩方兄弟說自己顧自己的,但現在為了幫自己阿伯申請低收入戶,可讓其他長輩不用負擔單療養院費用,必須讓他們離婚才好申請,想詢問能上訴離婚嗎  

法務諮詢

電話
李〇潔
地區台北市 北投區
其他問題類別:租賃糾紛
2025/12/23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當事人,其他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台北市,北投區  
描述: 1. 我積欠一個月房租然後物業叫我簽本票可以不要簽對吧?   2. 物業說兩個月沒付要解約那我就一直給他欠一個月,因為房屋漏水問題到上個月物業才搞定,但我住快8個月了我前面都有付但後來他們物業講話真的很難聽,泡水的物品還要我吸收我就不是很開心,所以故意欠一個月在哪,現在突然跟我說要叫我簽本票,我可以不簽對吧?租約沒說簽租需要簽  

職涯顧問

電話
林〇
地區台中市 西屯區
其他服務類型 :其他: 無
2025/12/23
講師兼職
顧問兼職
顧問
1. 皆可討論    2. 沒有   3. 台中市,西屯區  
描述: 1. 無   2. 謝謝幫忙寄車到桃園  

行銷企劃

電話
Allxxx
地區台北市 信義區
金額行銷預算:一萬到三萬元
2025/12/23
企劃工作
廣告企劃
行銷兼職
1. 品牌行銷,一般行銷企劃,廣告行銷   2. 企劃書撰寫,協助分析,諮詢,提供創意   3. 其他   4. 小型企業(少於10名員工)   5. 沒有  
描述: 1. 文創廣告  

民事糾紛處理

電話
Krixxx
地區台北市 松山區
其他問題類別:離婚/婚姻
2025/12/23
1. 當事人   2. 爭議中,未進入司法程序   3. 皆可討論    4. 有   5. 台北市,松山區  
描述: 1. 雙方同意離婚,財產分配不攏   2. 一、婚姻基本資料 結婚日期: 2015 年 1 月 5 日 住所現況: 雙方目前共同租屋,租約與租金均由男方負擔 子女: 一名 10 歲女兒 離婚意願: 雙方均同意離婚,正準備進入法律程序 男方立場: 不主動爭取主要監護權(以子女安定為優先) 保留共同監護與探視決定權 目標為財務合理切割與資產最大化 二、婚姻關係事實 (一) 重大事件與財務狀況 1. 女方造成家庭重大財務損失(約新台幣 800 萬) 婚姻期間,女方因缺乏財務判斷與情緒衝動,造成以下財務損失: 遭虛擬期貨詐騙:約 USD 130,000(約 NTD 4,000,000) 衝動購物:約 NTD 1,000,000 創業失敗:約 NTD 1,000,000 投資美股損失:約 USD 90,000(僅餘 2–3 萬) 上述資金主要來源: 男方薪資 男方信貸取得後匯入女方帳戶 男方長期金援與補貼 → 導致家庭剩餘財產大幅減少,是主張排除女方「剩餘財產分配權」的核心事實。 2. 雙方收入與現有負擔 **男方收入:**約 NTD 300,000/月(底薪 185,000+獎金) **男方每月支出:**約 NTD 160,000(信貸、車貸、租金、家庭開銷) **女方收入:**約 NTD 105,000/月 自 2025 年起女方僅開始負擔女兒學費(NTD 50,000/月) 婚姻十年間,女方約 4 年有工作,其餘期間家庭主要支出均由男方負擔。 男方長期財務壓力沉重,需接受精神科治療。 3. 財務與生活管理爭議 男方多次提醒女方改善銀行 App、生活費管理與金流紀錄 女方未改善並認為男方「控制」 因金錢問題長期發生嚴重衝突,造成大量精神壓力 (二) 健康狀況與家庭風險 1. 女方長期精神疾病治療(超過 5 年) 女方長期服用精神科藥物超過五年 情緒不穩,易失控,影響家庭環境與子女身心 2. 女方自殘及威脅帶子女自殺(重大事件) 女方曾自殘,左臂留有 兩條明顯疤痕 自殘當下曾揚言:「要帶小孩一起自殺」 此事件對家庭安全造成嚴重疑慮 男方長期擔憂女方情緒不穩對孩子的影響 3. 女方情緒失控導致精神外遇事件擴大至公司 女方因憤怒及情緒問題,將精神外遇事件升高到男方公司高層皆知 對男方名譽與職涯造成負面影響 成為婚姻惡化的重要原因 (三) 生活負擔與實際照顧狀況(含新增內容) 4. 男方長期承擔重大通勤與接送責任(每日 3–4 小時車程) 男方每日接送動線如下: 早上: 蘆洲 → 信義區送小孩 → 松山區上班 晚上: 松山區下班 → 信義區補習/安親接送 → 北投接女兒 → 蘆洲返家 每日通勤時間約 3–4 小時,已持續多年。 此接送安排主要因應女方工作時間與生活狀態,絕大部分由男方承擔。 → 顯示男方長期實質照顧、承擔家庭責任之程度遠高於女方。 (四) 生活與價值觀重大差異 1. 子女教育理念嚴重歧異 女方堅持將女兒送往昂貴私校(每月 NTD 50,000) 男方基於家庭財務健康不同意 多次因此爆發重大衝突 2. 女方極少參加男方家族活動 造成家庭關係緊張 男方對此長期感到壓力與失落 (五) 婚姻破裂原因(法院用客觀敘述) 雙方價值觀與財務觀念長期嚴重不一致 女方造成龐大財務損失(約 800 萬) 女方精神疾病、自殘及自殺威脅造成重大家庭安全疑慮 男方長期獨自承擔家庭經濟與接送責任,身心極度疲憊 女方侵害隱私、擴大精神外遇事件至公司高層,破壞互信 長年情緒與溝通破裂,婚姻實質破損難以恢復 男方基於子女安定與福祉,不爭取主要監護權,但維持共同監護及探視權。 三、共同財產與負債(法院會用來計算財產差額) (一) 共同資產 現金:NTD 2,300,000 汽車:NTD 1,000,000 股票:NTD 2,000,000 美股:NTD 600,000 奢侈品(女方持有):NTD 850,000 ? 共同資產合計:約 NTD 6,750,000 (二) 共同負債 信貸:NTD 3,230,000 車貸:NTD 1,060,000 ? 共同負債合計:約 NTD 4,290,000 四、家庭支出狀況(用於證明負擔不均) 子女學費:NTD 50,000/月 房租+水電:約 NTD 45,000 所得稅分期:NTD 16,000 信貸:NTD 51,335 車貸:NTD 15,523 停車費:NTD 4,000 生活費:NTD 30,000–50,000 家庭旅費:NTD 200,000–300,000/年 大部分費用均由男方承擔,負擔明顯不對等。  

生涯教練

電話
寶〇
地區台北市 大安區
其他諮詢主題:工作/職涯的選擇
2025/12/23
1. 沒有限期   2. 沒有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台北市,大安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