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星期三 傍晚、晚上
星期四 全日皆可
星期五 全日皆可
星期六 全日皆可
星期日 全日皆可
3. 沒有
4. 台中市,大里區
描述: 1. 我在醫美診所購買12次除毛療程,目前已施打6次,還剩下6次;而且在某次雷射後皮膚受傷,有開放性傷口,目前傷口已痊癒、未有驗傷證明。
1.我已向醫美診所申請病歷,但醫美診所尚未交付
2.我向醫美診所申請退還尚未施作療程、卻已被預收的費用,醫美診所說已施作的課程要恢復原價計費,因此只能退回很少的錢,我認為不符合比例。
3.對醫美診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的話,是否能使對方更積極與我和解?
另外我還有購買水光注射療程,當時總價有包含皮秒雷射、水光導入等附加療程,我想針對未施做的附加療程退費。
醫美診所回覆說套裝裡贈送的課程沒有殘值,無法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