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告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花蓮縣,花蓮市
描述: 1. 妨礙家庭
2. 在工作期間認識了一名林姓女子,剛開始因為不熟所以沒什麼互動,但之後因為工作的關係有陸陸續續在聊天,什麼話題都聊,到後面聊天越來越曖昧,後來交往了幾個月,之後跟我聊到她前夫打電話到教養院找她要談小孩子的事,我很好奇的是為什麼都離婚了怎麼還在談,後來林女突然人不回訊息電話沒接,我透過訊息詢問林女的同事,才發現她沒有上班好幾天了,我選擇報警,因為林女說她曾經自殺過,所以我報警只是單純想確保她是否人沒事,結果到了8/8她在chat 密我,說一些難分難捨的話,也是在8月時打電話告訴我才坦白原來她並沒有離婚,說她逃到桃園是因為要拿到撫養權,當我還沒來得及思考的時候,而她老公已把chat 的對話拍下來,並把我封鎖,也用林女的電話號碼傳訊息告訴我要提起妨礙家庭侵害配偶權,當我要找證據時,林女的 line已找不到,連******** 的對話也因被封鎖也無法證明我是在不知道她有老公的情況下跟她交往
12/23要開庭 林女老公求償8萬 我希望有律師能夠幫幫我解決這個很瞎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