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新北市,板橋區
描述: 1. 積欠兩個房租,有口頭約定8/10先繳5000
9/10起正常繳租+積欠電費,也會多繳之前欠的租金
但今日房東自行斷電,致電不接,賴不回,
並寄信函至我戶籍地,要我7日內繳清35000
租金一個月10000.之前欠25000.
7-8月無法繳納,故與房東商量分期
25000+7-8月20000
減掉20000押金
應該是欠25000.怎要我還35000?
住了三年,沒報租屋稅金
也沒去申請租屋補助
住址在板橋自由路53好5樓
頂樓加蓋.不知是否可查詢是否為違章建築
現房東避不見面.斷我電,我該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