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其他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新竹縣,湖口鄉
描述: 1. 分手後,對方不甘心,口頭告知想對我提出告訴,現階段還未得知是否如他所說會提告
2. 我是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相識,並在一起,我因為跟他的關係被發現,我也與前夫離了婚,離婚後不久,我與他分手,因為我與前夫有一個小孩,在事情發生之後,我感覺到後悔虧欠,並回到前夫家中同住照顧小孩,對方覺得我已經離婚,卻還不跟他在一起,他心有不甘,覺得自己得不償失,因為我前夫也對他提起訴訟,告他侵害配偶權,他們的訴訟已經判決出來,在這期間,我因跟他之間確實有情分,所以一直保持聯繫,也有見面,現在他因為個人情緒崩潰,要我給他答案,我表明了我自己的立場,說沒辦法跟他在一起,我需要面對我的過錯,好好照顧小孩,但他沒辦法接受,所以因而憤怒,說要報復我,讓我人生爛下去,所以要告我,還要把傳票寄到我家中,前夫家,我公司三處,因而我想諮詢在他真的提出告訴時,我應該如何表達立場與自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