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偵查中
2. 星期一 下午
星期二 下午
星期三 下午
星期四 下午
星期五 下午
星期六 下午
3. 有
4. 台北市,中正區
描述: 1. 買賣糾紛,對方到警分局,提告侵佔,內容是在ptt徵代排隊人員
排隊金額,商品數量,正式名稱不清,都在line訊息顯示,未有委任書
及轉賬證明,稱現金付款後,稱取得訂購單及發票正本,就是付款證明,商品訂購單名字也非他本人,是我本人,也無付款證明,現金簽收單或收款收據及轉賬付款明細,實際跟店家付款者,是我本人,所有權人是我,我有訂購單商品及發票,拍照影本,實際我本人購買,對方稱有line對話內容,我不承認有委託關係,沒委任書,也沒付款證明,所以需要專業有經驗,經驗有勝訴的律師協助,書寫狀紙及協助出檢察官偵查庭
2. 須有,專業打侵佔案,勝訴經驗,律師,寫答辯狀,協助出偵查庭,事情化小,轉民事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