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其他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新北市,林口區
描述: 1. 需要了解與協助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
2. 與前妻在2023 年離婚, 於離婚協議上說明兩方各有各的財產, 無須給對方任何金錢, 但於2024年開始前妻開始騷擾透過( Line / 電話 / ******** / 社群貼文等, 甚至當時還到門口潑水, 最終刮傷我的汽車).
於去年有找律師進行雙方協調與賠償, 並簽下雙方協調同意書, 明訂她因車損所需的賠償金額, 與不得再進行騷擾與毀謗名譽等情事.
但於幾個月後開始不斷騷擾, 開始要索取過去交往期間的金錢, 由她自己認定要給她一個月一萬元, 自行認定過去交往期間8年共計80萬的金額.
因這非協議中的金錢, 故我置之不理, 經我網路上搜尋, 這能做的是申請保護令, 如果她持續email / 電話 / 人身侵犯等行為可以用法律的方式強制警方介入.
想了解律師協助的整個費用與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