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台中市,太平區
描述: 1. 我是一名在Twitch平台直播的小眾實況主,在6/4晚間經友人告知,有陌生人盜用我的LINE大頭貼,並使用我的虛擬暱稱在377人群組散播謠言並試圖挑釁他人,而我當下有進行蒐證的動作,也於當日向鄰近的新平派出所報案並取得三聯單,但在6/10時,警方致電給我說因法規調整,所以無法將我的訴求申請搜索票發函給LINE公司調查該陌生人,請問我只能這樣眼睜睜的看陌生人隨意盜用我的LINE大頭貼並使用我的名義在我不知道的場所散播謠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