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原告
2. 其他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台南市,安平區
描述: 1. 支付命令遭異議,目前書記官安排調解,或可直接開庭
2. 債務人欠債24萬,4年僅還不到4萬(且近3個月推託沒錢還,原好心讓對方僅支付每個月3000還款還沒要求利息)目前還有20萬1000元加上之前還有口頭答應的7萬塊共同投資未付(僅有 Line訊息證據)
只要求對方將20萬******** 歸還,已經查詢對方戶籍地所有權人為對方父親且還有抵押貸款未償清,判定對方沒有不動產,但可能有車子或是股票/現金到部分,對方娘家有土地跟水果。已經電訊對方家屬,但似乎沒影把我當一回事。所以想部分委任台南在地的有律師身分的專家,作為強硬的公信力。所有有利的對方、銀行匯款、郵局無摺存款證據、以及手邊有對方借款後不還錢的囂張對話錄音檔,所有會自己搜集、書狀會自己寫,僅需要律師幫忙確定看是否需要修改。以及寄訴訟給對方時,讓對方知道有委任律師,施加壓力給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