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雲林縣,麥寮鄉
描述: 1. 跟前夫離婚時候,孩子監護權都在他那邊,過了4年多孩子長大有點叛逆,他們父子不合,而且他爸爸剝奪我的探視權,他說我既然有新的家庭,再看孩子幹嘛....
所以孩子我只能簡訊 電話聯繫而已,叛逆孩子不想住家裡,所以我是跟前夫說,不然我先顧半年,半年後,他比較董事 ,前夫要求我簽 法定代理人,不簽名的話,孩子帶回去給他,但是那時候孩子有在打工,也在適應這份工作,我想為孩子好就簽下去,不知道那個是監護權
我有改嫁,我目前的家庭不太能接受孩子身份,也覺得孩子回爸爸身邊比較好,我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