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訴訟審理中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桃園市,平鎮區
描述: 1. 因職場爭議,爭吵
當下我本人不知情況,遭對方偷拍影片
上傳,公開影片並公開他人分享。
閱讀影片者8百於次,分享他人39於次
影片被他人下載3於次
這些數據是當下我舉證發現的數字
數字是否增加本人沒在閱讀
至於影片會不會被有心人士,持續播放或者有心人士挪去犯罪,以上都有無限可能。
我本人也透過老闆叫對方下架影片
同事不聽勸導
持續在抖音播放個人(影片)散播不實訊息
因散布影片有文字及本人肖像
對我本人構成絕對傷害,也影響我往後工作如何立足,活在輿論壓力。不時親朋好友過問。
我本人也也透過抖音及各網路(賣烤豬)
作為網路行銷,網路形象
我本人有提供證據給警方
警方判定,一般刑事名譽(信用)
而我想了解律師是否能提供建議,我如何向對方索賠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