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當事人
2. 爭議中,未進入司法程序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新北市,永和區
描述: 1. 消費訴訟
2. 我的取貨付款包裹在711門市被其他客人取走,門市人員並沒有確實對照取件者姓名,對方包裹上的姓名與我的包裹上姓名差異很大,僅有末三碼一致,雖然我並沒有事先付款,但這些包裹我有事先使用運費折價卷,因此我想對711提出消費訴訟,請他們賠償我折價券共134元現金,不得換成點數或是禮卷,另外需開紙本證明門市並沒有將這些包裹交送給我本人,紙本證明需蓋上公司章,想請問上述訴求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