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雲林縣,斗六市
描述: 1. 我想諮詢 Google 公開評論涉及名譽損害的問題。
8/19我在接聽客戶電話。後續我有透過LINE提供資料,並告知隔日由主管處理。
之後客戶在Google公開評論,指稱我「不耐煩、敷衍、一直打斷別人、一問三不知、態度輕浮」等。評論雖沒寫姓名,但有寫工作場所、8/19男客服,而當時公司只有我一名男性員工,因此可以辨識是在指我。
我有Google評論、通話紀錄、出勤資料、LINE紀錄及總公司客訴紀錄可以證明。
我想請問:這些內容是否可能涉及誹謗或公然侮辱?如果要提告,勝算、費用及最壞情況大概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