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原告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新竹市,北區
描述: 1. 父親 過世前 房子被使用贈予的方式被兩個妹妹過戶、銀行帳號裡面的現金被提領一空,房屋過戶和銀行被提領的這段時間父親已重病住院意識、和邏輯方面已無法正確反應,在過世前幾個月有去醫院檢查失智情形醫生有排定後續回診檢查失智嚴重程度的回診,但是因其它病情所以沒有做失智檢定後續的回診。
房屋被過戶的時間是在父親去世前的一個月,過戶完成時間是過世前幾天,使用的方式是用贈與。
銀行金額被提領的時間是病情惡化意識不清的時候開始提領,醫療記錄上載的記錄都是使用昏迷指數。
目前我有申請銀行交易明顯、醫療記錄、房屋交易記錄都已經申請完成也拿到了。
請問現在我應該怎麼處理這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