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告
2. 星期六 上午
3. 沒有
4. 高雄市,左營區
描述: 1. 金錢糾紛
2. 請問:
因為本人有債務問題,於去年跟媽媽討論後決定變賣我與他共同持有的一塊土地,變賣後的費用用來還債。
我有一個哥哥&姐姐,哥哥平常都在外地工作,姊姊也嫁外地,平常是我和媽媽一同居住,她身體也不是很好,主要照料她的生活的人也是我。前幾個月因為一點生活細故吵架,媽媽竟然翻臉要我還她賣地一半的費用,跟我關係不好的哥哥慫恿媽媽走法律途徑,以支付命令方式逼迫我還錢。
當初要進行賣地這個動作及賣地後的金錢運用都是有經過媽媽同意的,我們之間都是口頭溝同,沒有簽訂任何文件契約,像這樣的狀況,在法律上我需要償還媽媽費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