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告
2. 星期二 上午
3. 沒有
4. 台中市,清水區
描述: 1. 我因113年5月21日因急需10萬而被騙帳戶利用.而被詐騙.事後馬上報警也指認車手.但一審因不認罪而被判1年1個月而讓我很慌.我是位單純家庭主婦.我就申訴二審.卻被搞得很累
3/28調解不成因對方要我賠他30萬我是3月被更生通過每月需3220.因我被騙時10月老公中風讓我陷入困境.4月中開第一庭.因我有認錯沒把自己帳戸顧好而讓人利用也願意賠些但真得能力有限因身体狀況不好又沒工作5/6要開民事庭5/14要開刑事庭.讓我身体快撐不住因想到法院這2個字焦慮症血壓也飆高180.每次都在寫答辩狀之類為何表示誠意二審一庭先拿5000現金給對方但對方不收只好辦清償提存.我真得好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