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爭議中,未進入司法程序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新北市,土城區
描述: 1. 裝潢終止合約諍議
2. 裝潢糾紛
當初簽了統包合同含天花板+門片+系統櫃,對方表示讓他們當作品廣告圖可以送傢俱,現在因天花板工程對方有施工疏失及隨便補救+態度不良的情況,我方提出終止合約,只完成天花板及門片部分,其他皆不要了。
對方表示可以退系統櫃但是只退款部份金額,並表示當初說的價錢是包含贈送的傢俱部份,不讓退款,系統櫃只退我們不到1/3的價錢,並且表示我們沒有證據。
因為報價單上只有總額和商品沒有詳列每個項目價錢,也未標註清楚那些是贈品部份,但我們這裡有當初他手寫在紙上算報價的照片,且對方業務的手有入鏡,不知道這樣能否算是證據?
且對方開錯窗位子及未補修完好,我覺得算是重大失誤,畢竟我的牆雖然外觀補好了,但裏面是空心的,而且外牆也不是平的,對方卻咬死他們不是故意的也復原了,這只是小缺失不是重大缺失,還想確認這部份能不能算重大缺失?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