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案工作

 
地區
入住前清潔
輸入關鍵字找案件
地區

"入住前清潔" 相關案件

- 共2297

居家清潔

電話
洪〇芯
地區台中市 北屯區
時間清潔頻率:每月一次
5/5
打掃阿姨
阿姨
清潔員
1. 一般居家清潔   2. 10坪以下   3. 其他   4. 其他   5. 不指定  
描述: 1. 清潔工廠   2. 看現場狀況  

居家清潔

電話
Daixxx
地區新北市 板橋區
時間清潔頻率:單次清潔
5/5
打掃阿姨
阿姨
清潔員
1. 一般居家清潔   2. 11-20坪   3. 單層   4. 三小時(輕度清潔)   5. 不指定  
描述: 1. 貓   2. 整理雜物  

搬家清潔

電話
怡〇
地區桃園市 大園區
金額坪數大小:10坪以下
5/5
清潔員
居家接案
兼職清潔
1. 退租後清潔   2. 一間衛浴   3. 沒有養寵物   4. 不指定   5. 指定日期  

空屋清潔

電話
洪〇芯
地區台中市 北屯區
時間需求日期:不指定日期
金額坪數大小:10坪以下
5/5
1. 其他   2. 其他   3. 星期一 清晨、上午 星期二 清晨、上午 星期三 清晨、上午 星期四 清晨、上午 星期五 清晨、上午   4. 有   5. 台中市,北屯區  
描述: 1. 工廠   2. 打掃辦公室   3. 打掃辦公室,廁所   4. 到現場時再討論看哪裡要加強  

居家清潔

電話
張〇姐
地區新北市 板橋區
時間清潔頻率:單次清潔
5/5
打掃阿姨
阿姨
清潔員
1. 深度居家清潔(大掃除)   2. 10坪以下   3. 其他   4. 希望是女性   5. 一間衛浴  
描述: 1. 套房廁所煙垢較嚴重  

居家清潔

電話
王〇卿
地區花蓮縣 花蓮市
時間清潔頻率:單次清潔
5/5
打掃阿姨
阿姨
清潔員
1. 深度居家清潔(大掃除)   2. 31-40坪   3. 單層   4. 希望是女性   5. 兩間衛浴  
描述: 1. 窗戶門窗紗窗的刷洗、陽台木棧板要移開清洗、冰箱下方需要清潔  

大理石維修

電話
楊〇函
地區台中市 南屯區
金額施工面積:小區域
5/5
1. 其他   2. 廁所   3. 皆可討論    4. 有   5. 台中市,南屯區  
描述: 1. 被清潔劑侵蝕了   3. 地板也有侵蝕  

居家清潔

電話
林〇姐
地區宜蘭縣 頭城鎮
時間清潔頻率:其他: 先看單次如何,可以再固定
5/5
打掃阿姨
阿姨
清潔員
1. 一般居家清潔   2. 11-20坪   3. 3層   4. 三小時(輕度清潔)   5. 希望是女性  
描述: 1. 先看單次如何,可以再固定  

刑事律師

電話
huaxxx
地區基隆市 信義區
其他當事人身分:被告/犯罪嫌疑人方
5/5
1. 偵查中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基隆市,信義區  
描述: 1. 本人於 4 月 30 日晚間臨時受朋友邀約前往某酒吧參與包廂聚會,期間因開車,全程未飲酒(僅假喝)。當晚結束前,在場地內走動時回到包廂,發現一男一女醉倒於包廂,之後又出現一名陌生男子,表示是女生的朋友。 該名女生當時有點醉但仍能溝通,自述剛於另一酒吧喝兩杯調酒(那種路邊站著喝的的),回來後又喝了醉男給她的一杯威士忌後就後勁來了。我當時以為三人皆為包廂朋友之友,未多懷疑。 由於女生身體不適,拉著我不放並希望我照顧她,醉男突然消失,我問她要不要去錢櫃,她沒有回應我,因此我未與朋友續攤,選擇留下協助照顧。送她回家過程中,她未說明詳細住址、一直嘔吐並昏睡,為保障她人身安全,我將她帶回家照顧。 回家後他表示頭很痛,我給她喝水、服用止痛藥,睡覺期間雙方皆有主動親吻與擁抱,但在她表明希望休息後,我未進一步行為,僅陪伴睡覺,未與其發生性行為。 隔日清晨至中午期間,對方神智清醒、行為自然,我並向她說明其實她與醉男皆非包廂賓客。她當時表示道歉並答應處理酒錢問題,並表示昨晚喝酒可能有被下藥(我一開皆不清楚),不然她的酒量不可能只有這樣,期間也主動提出錄音與文字證明我照顧她期間皆無不當行為,一切互動皆為雙方同意。 我亦持續協助對方尋找酒吧監視器、鼓勵她報警與就醫,對其情況表達關心與支持,直到她自行離開後封鎖我聯絡。我從未對該名女子做出違反其意願之行為,全程出自善意照顧與協助,並願意在必要時配合法律調查,結果聽說女生的確有在酒吧被下藥。  

法律服務

電話
huaxxx
地區基隆市 信義區
其他法律類別:其他: 被指控為下藥嫌疑人
5/5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被告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基隆市,信義區  
描述: 1. 被指控為下藥嫌疑人   2. 本人於 4 月 30 日晚間臨時受朋友邀約前往某酒吧參與包廂聚會,期間因開車,全程未飲酒(僅假喝)。當晚結束前,在場地內走動時回到包廂,發現一男一女醉倒於包廂,之後又出現一名陌生男子,表示是女生的朋友。 該名女生當時有點醉但仍能溝通,自述剛於另一酒吧喝兩杯調酒(那種路邊站著喝的的),回來後又喝了醉男給她的一杯威士忌後就後勁來了。我當時以為三人皆為包廂朋友之友,未多懷疑。 由於女生身體不適,拉著我不放並希望我照顧她,醉男突然消失,我問她要不要去錢櫃,她沒有回應我,因此我未與朋友續攤,選擇留下協助照顧。送她回家過程中,她未說明詳細住址、一直嘔吐並昏睡,為保障她人身安全,我將她帶回家照顧。 回家後他表示頭很痛,我給她喝水、服用止痛藥,睡覺期間雙方皆有主動親吻與擁抱,但在她表明希望休息後,我未進一步行為,僅陪伴睡覺,未與其發生性行為。 隔日清晨至中午期間,對方神智清醒、行為自然,我並向她說明其實她與醉男皆非包廂賓客。她當時表示道歉並答應處理酒錢問題,並表示昨晚喝酒可能有被下藥(我一開皆不清楚),不然她的酒量不可能只有這樣,期間也主動提出錄音與文字證明我照顧她期間皆無不當行為,一切互動皆為雙方同意。 我亦持續協助對方尋找酒吧監視器、鼓勵她報警與就醫,對其情況表達關心與支持,直到她自行離開後封鎖我聯絡。我從未對該名女子做出違反其意願之行為,全程出自善意照顧與協助,並願意在必要時配合法律調查,結果聽說女生的確有在酒吧被下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