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親屬,當事人
2. 準備起訴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高雄市,橋頭區
描述: 1. 車禍,主要是乘客6歲兒子,三度燒燙傷,清創植皮,接下來兩年的復健,我們要向對方提出理賠及精神賠償
2. 我(媽媽)載6歲兒子因閃避追撞的飛出的車子煞車自摔,兒子右手腕燙傷,清創並植皮住院21天,目前出院接受復健中,右手腕目前不能下彎,穿壓力衣中,醫生有說至少兩年的復健,我們要向對方要求醫療和未來醫療賠償及精神賠償。諮詢過準備提告並申請車禍鑒定。因我煞車有滑出停等線。我要詢問的是委任報價。我們在高雄橋頭(楠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