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非爭議事件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桃園市,平鎮區
描述: 1. 先生開診所 我在裡面擔任管理職 但他長期精神及言語上霸凌貶低 工作長期摩擦 我想退出管理職 他不肯 他以求償 業務侵占來威脅恐嚇 並以經濟來控制 每個月是以現金45萬給我來支出員工薪資及藥品及雜支開銷 包含生活費 並在9/10日於FB公告我的姓名 我們的經營理念及作息 價值觀完全不同 去年4月已協議離婚一次 但因診所無人管理 於5月再度進入婚姻並管理診所大小事至今年我都盡心盡力對待 但我已不想再繼續這段婚姻 並要求剩餘財產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