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
2. 皆可討論
3. 有
4. 新北市,板橋區
描述: 1. 洪小姐 0********** 新北市 國小五年級遇到 作弊傳言毀謗 肢體霸凌 請教對方兩人態度沒有道歉的樣子 僅有便條紙 道歉 是否建議提告 發生至今已經半年 是否超過報警刑事期限。本生名字 呂宥辰 相關人 吳紀賢 李品靚 以下是 寫給學校信件內容: 校方已確認 呂宥辰 並無作弊事實 (五年級上學期 2025 11月 期中考當天 503班 導師 單老師陪同 在 504 教室 重考一次 社會科老師批考券 , 監考老師 502 班導師 確認),並具相關調查結果及證明可供佐證。 今年呂宥辰家長於 3 月 提出轉班申請,4 月正式申請啟動校園霸凌調查。
在校方尚未完成調查之前,吳紀賢 已將未經證實之作弊指控向 李品靚、邱詩媛、劉子菲 等三位同學傳述,已對呂宥辰名譽毀謗及校園人際關係造成實際影響。
在校方尚未完成調查之前,李品靚 亦於大洋洲安親班散播呂宥辰作弊之不實指控 安親班大約10人。現已有李品靚之道歉內容,大洋洲安親班 ******** 主任之 LINE 對話,可作為相關佐證資料。
中和區議員金瑞龍 於 2025 年底 至 2026 年 5 月期間,持續協助校園霸凌事件與光復國小進行溝通,相關 LINE 紀錄均可供查證。
呂宥辰 已有醫療就診紀錄及相關證明,包括板橋安胃診所、萬華身心診所之就醫資料,以反映其身心狀況受事件影響之情形 。
本人目前已重新加入 503 班 LINE 班群。倘若至 5 月 29 日(星期五)前,仍未收到兩位家長及學生正式且具誠意之道歉,恐令人合理 擔憂相關 污衊、排擠或霸凌情形仍有持續 或再次發生之可能。
若後續進入申訴、調查或法律程序後,仍發生任何疑似霸凌 (眼神) 、言語污衊、排擠、關係霸凌、肢體衝突或其他不當對待情形,家長將持續保存相關事證並進行蒐證,提供予律師及警方,依法維護 呂宥辰 之人身安全、名譽及受教權益。 倘因此造成孩子身心受創、就醫或其他損害,家長亦將依法主張相關損害賠償,包括 精神慰撫金、醫療費用、因維權所支出之相關必要費用(含律師費用)及其他相關法律權益,以避免孩子再次受到傷害。
2. 我發函給校方轉達5/29/2026為最後道歉期限但沒有收到 兩位家長任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