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有
4. 新北市,淡水區
描述: 1. 我們與屋主簽約 目前2/23日合約開始日為3/1號 目前簽租屋合約的內容為現況返還 但屋主與我見面時要求我做的排水系統屆時要恢復原狀 並且在當初答應的排水孔也沒做到(排水孔只有口頭答應 有錄音 合約並沒有註明) 以及目前屬於我的總電箱以及其他的電箱在隔壁出租的室內 房東一直不移動 並且說明要我做我的電路時想要求我的水電一起施工移動電箱的部分 但目前我的水電是不接屋主的案子 只想做我這邊單純的拉電部分 而我的電錶也還在跟隔壁共用的問題沒解決 當初答應的排水也沒解決
2. 想請問該如何擬訂存證信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