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其他
2. 星期一 全日皆可
3. 沒有
4. 宜蘭縣,蘇澳鎮
描述: 1. 我不認識的人,他定位我乾兒子他爸手機追蹤到家裡來
2. 一個我不認識的女生,定位我乾兒子他爸的手機,追蹤到我家來,找我乾兒子他爸朱泓曄像這樣子我可以提告女生嗎?對方
3. 因為這位女生一直為難我,原因是因為我先認識了我乾兒子他爸,也有幾年了?也靜靜了走進的家庭。後面我發現我乾兒子他爸外面有女人了,所以我沒吵也沒鬧。
重點來了,這個女生就定位,我乾兒子爸爸的手機追蹤到家裡來,一開始我問他你是朱泓曄什麼人?女朋友還是什麼?對方沒有說叫我去問朱泓曄。我說你今天追蹤到我家來,女人我不想為難女人。所以我就跟他說我跟朱泓曄沒有任何關係。
有一次這個女生就打電話來跟我大吵大鬧
當我把所有事情都說出來時候,她就安靜了,因為朱泓曄跟這位女生在賭場裡面工作,後來這個女生跟我說,你不是說過女人不為難女人嗎?我說對啊,我說過了。
現在是你在為難我,這個女生跟我說她不是什麼酒店的小姐也不是有婚姻的人。
你不是要跟我講這些,因為跟我沒有關係
我說我跟你不認識,我說從你這條巷子進入我家敲我們那一刻,你已經侵犯我隱私權,因為這條巷子,是我個人專用無他人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