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其他
2. 星期六 下午、傍晚、晚上
星期日 下午、傍晚、晚上
3. 沒有
4. 新北市,板橋區
描述: 1. 某同事請假找其他同事代理,但其他同事拒絕代理後,最後由我當職代
2. 職場甩鍋
3. 某同事請假出席法院打離婚官司,因此無法接待國外客戶,老闆找了其他同事代理某同事的職位,結果這位同事以臨時有事拒絕代理,最後找上我代理,我可以視這個是職場甩鍋嗎?要請假都要提早請,快下班的一個多小時前才說要請假,去法院的同事因為家裡鬧離婚,影響了工作的公司裡的所有人事物還冷暴力其他同事,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