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其他
2. 星期六 上午、下午
3. 沒有
4. 嘉義縣,竹崎鄉
描述: 1. 家人
2. 我有一位親人遭遇詐騙,案件涉及土地及虛擬貨幣。目前親人針對詐騙者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檢察官仍在偵辦中。
但現在另外衍生出一個問題:
親人在遭詐騙的過程中,因相信對方的說法,在不知道帳戶會被拿來作為詐騙收款使用的情況下,提供了自己的銀行帳戶及相關資料。
之後詐騙者又欺騙另一名被害人,讓該名被害人將款項匯入我親人的帳戶,款項之後再被轉出。目前該名被害人已對我親人提出告訴。
目前案件尚未開庭,警方已於8月28日完成筆錄,並先對我親人作成告誡處分。
我們目前保留了約307張與詐騙者的完整對話截圖,可以看出雙方接觸、取得信任,以及後續帳戶相關事情的過程。
想請教有處理過類似案件的律師:
親人本身也是詐騙受害者,但帳戶又遭詐騙者利用,刑事案件上應該如何主張及準備證據?
307張對話紀錄中,哪些內容是目前最需要整理及提出的重點?
目前警方已作成告誡處分,是否建議提出訴願?應該注意哪些期限及證據?
如果另一名被害人另外向親人求償,後續民事責任應如何處理?
是否有律師處理過類似「自己遭詐騙,同時帳戶又被詐騙者利用」的案件?
因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希望能找到具有詐欺、洗錢防制法、警示帳戶及告誡處分實務經驗的律師提供協助,謝謝。
(以上請AI協助修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