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調解中
3. 星期一 全日皆可
星期四 全日皆可
星期五 全日皆可
星期六 全日皆可
星期日 全日皆可
4. 沒有
5. 新北市,中和區
描述: 1. 律師您好,我跟太太結婚大約8年,目前雙方已經確定要離婚,有兩個未成年子女。
現在主要爭議有三個:第一是兩個孩子的親權及扶養費,第二是新店預售屋及其他財產,第三是我這次婚姻衝突中有一次性交易的問題。
我們目前還沒有簽離婚協議,太太已經提出一套條件,但我都還沒有正式同意。
她提出
1、兩位孩子歸我。
2、一個月2萬5兩位子女生活費,學費、保險(到20歲)、教育費另計。為了小孩失去原本的工作,我認為2萬5以上才合理。
2、新店房子蓋好、價好賣掉,分三份,我媽2、你1。
3、車子我開回台南,你哥的車開回來還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