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爭議中,未進入司法程序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新北市,新莊區
描述: 1. 代購買賣糾紛最後有全額退款,但是那個人已經po脆並把我所有社交媒體(line截圖 連照片都截圖名稱都公佈 、IG帳號也公布、脆上我的帳號也被公佈 把所有與我生活相關資料全部外洩出去 已經影響到我生活圈了,讓我上班不敢面對同事 這樣可以提告嗎?
2. 我這樣可以提告他嗎? 他已經讓我不敢去上班了已經影響到我的精神狀況了,而且我也是有先詢問是否能加價他自己無法接受,他請我全額退款,我也退了 然後他自己沒買到東西在發瘋,一整天瘋狂傳脆
個資法對「個人資料」的定義本來就包含姓名、特徵、聯絡方式、社會活動及其他能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