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星期四 傍晚、晚上
星期五 下午、傍晚
星期六 全日皆可
星期日 全日皆可
3. 有
4. 台南市,歸仁區
描述: 1. 汽車掛我名下,但車子與文件在對方那邊,請他把車子過戶回去,卻沒有作為
2. 與前伴侶在一起時,他把原先放在租賃公司的車過戶到我名下,但車子與所有文件與費用都他在處理,在確認彼此分開後,我也有提醒他盡快處理,但他都不太有作為,甚至訊息也都拖延很久不讀與回覆怎麼處理,我文字有特別說要在一週內處理完,請問我該怎麼做? 謝謝
3. 他有自己開公司,我不確定他這樣做是不是會影響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