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原告
2. 其他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新北市,淡水區
描述: 1. 對方積欠我約莫60萬 聯絡不到人 未採取任何動作
2. 我與一位朋友在網路上認識,後來知道我們都是做酒業,我陸續有提供就給他,他都會約定一個時間(一週內)要匯款給我,後來錢都沒有拿到,他牽扯説他酒也是拿去給朋友賣,朋友沒有給他錢,所以他沒辦法給我
之後一直催了大半年快一年,都沒有拿回欠款
最近他突然不回訊息三天了
款項總共4-5比兩三萬到20幾萬不等
我有對方的姓名 身分證字號 住址 聯絡電話
還有這段時間的聊天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