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當事人,其他
2. 星期日 清晨
3. 有
4. 台中市,北屯區
描述: 1. 被霸凌者
2. 職場霸凌
3. 某個同事對我很不友善,時常借故找碴,幹部是她好友,跟幹部申訴她都叫我找自己的原因,漸漸地我被排擠和孤立。
今天我是9點的班負責開店準備,她是10點上班,但她9:30就到,一到就開始妨礙我的工作,我請她到她的上班時間再進來(公司有規定打卡時間是在9:45-9:50),也有跟幹部告知,她還故意在我工作時繞到我背后撞我,因為公司怕我們蒐證,規定上班不能帶手機及電子或智能型設備,無法自主蒐證,公司監視器只有畫面沒有聲音,我是基層員工也無權調閱。
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才好?
4. 明天有空檔的時間
早上6-7:30
下午14:20-15:30
晚上20:20過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