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其他
2. 皆可討論
3. 有
4. 其他地區
描述: 1. 關係人
2. 車禍到家人死亡,案件快兩年,案件訴訟中,開過一次偵查庭,檢察官建議我們和解,但是對方因車輛鑑定委員會判定第一次~次因、第二次無肇責,調解一次、對方說不願意賠錢,各付各的損失,第二次~保險人員說在他能力範圍內你們提出賠償金額,但又說只負責陪賠償家人出車禍受傷的部分,後續死亡的部分不願意處理,後續不知如何提出賠償,又不了了之,沒有結果~
1. 檢察官建議我們~再讓第三方去鑑定肇事責任,但又說再去鑑定也不一定對方有肇責,所以你們自己決定,家人騎機車左轉未打方向燈被後方超速車輛撞到左側?對方超速沒有肇責嗎?
2. 偵查庭有要檢察官幫忙送醫事鑑定,鑑定車禍到死亡之因果關係~但檢察官說車禍到死亡相隔一年多,他認為沒有因果關係,母親沒有車禍身體並沒有那麼差化療也持續治療中,車禍後續坐輪椅需人照顧,這樣沒有因果關係嗎?
3.目前刑事審理中,並未提告民事,請問案件有辦法處理嗎?
3. 屏東市區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