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爭議中,未進入司法程序
3. 星期六 全日皆可
星期日 全日皆可
4. 沒有
5. 台南市,東區
描述: 1. 車禍
2. 事故發生當時,本人騎乘機車沿道路正常直行,行駛於車道內,未有變換車道或違規行為。
前方左側之汽車於行駛過程中,未明確顯示方向燈,即有偏移行駛軌跡之情形,隨後突然向右轉彎,影響本人直行路權。當下本人已在該車輛右側相近位置,反應時間及距離有限。
同時,道路右側設有禁停標線(消防車道),惟現場有汽車違規停放,導致本人右側行駛空間受限,無法向右側閃避。
在左側車輛突然右轉壓縮行車空間,且右側又遭違停車輛阻擋之情況下,本人處於夾擠狀態,已無足夠空間及時間進行安全閃避,最終發生碰撞,並因失控偏移而碰觸右側違規停放之車輛,致事故及損害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