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其他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台南市,東區
描述: 1. 被告家屬
2. 您好,家人今天8/8接到派出所的公文,去了之後才知道原來是要做筆錄,警方調了監視器給我們看了之後才知道是7月底家人開車要去百貨公司的路上,因綠燈而前面的車輛完全不動的情況下,準備向左超車,左後方突然衝上來的機車騎士自行去了醫院驗傷,然後去派出所報案準備提告我們肇逃。到了警察局看了監視器後發現當下對方完全沒有任何被壓到腳的應激反應,周圍的車輛也沒有任何反應,所以我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直接開走,而後到派出所警員調我們的行車記錄器也發現我們的行車記錄器是壞的。請問如果對方要控告我們肇逃或是後續的賠償問題時,我們應該怎麼去處理這方面的情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