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
2. 訴訟審理中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新竹市,香山區
描述: 1. 確認決議無效
2. 去年114年11/8社區主委發起大罷免財務委員跟副主任委員,因為社區主委在10/21挪用公款匯款給包商且擅自去銀行掛失社區簿子為己用。主委11/8在區權用抹黑造謠的方式通過大罷免,但提告之後辯方律師申明11/8是形式上的,真正罷免是11/20用連署書罷免成功,說我們一方有問題,沒有利益上的損失,但罷免連署書上53戶有21戶租客冒充區權人,連署罷免有瑕疵,法官開庭時有暗示我們要更改訴之聲明,目前希望能請律師寫訴之聲明5個月出席最後一次庭審,因為法官說下次庭審完之後就要宣判了,希望有律師報價可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