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台南市,六甲區
描述: 1. @李組長 想請問一下,如果開公司車,不小心導致翻車,勿傷及名眾 及車輛,貨物全毀,雇主要我全額負責,要不就繼續待著 每個月讓他扣款,但如果不做,就必須一次賠償完才可走 ,我想詢問可以走人,而跟雇主分期歸還嗎?因為金額上百萬 無能為力,本來雇主說的賠償金額貨可整理整理好的買 壞的賠 這樣或許賠償金額不會那麼大,卻因為我說要調解看看,他卻反口說那他沒必要在處理貨的破損程度,一切就實報實銷,不用在花錢整理貨物 好與壞程度,另外想在請教,如果我賠了貨物的錢,那這些貨物我可以主張 全部要回嗎?想在請教 像這種事 雇主完全沒責任,一切賠償車損,貨物全給司機負責嗎?
我該怎麼主張 才可把我的傷害降到最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