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爭議中,未進入司法程序
3. 皆可討論
4. 有
5. 台北市,松山區
描述: 1. 被繼承人母親3/22過世,繼承人有父親和兒女各一人,兒子在美國不奔喪不面對不溝通無法達成遺產分割也不拋棄繼承(一房產和300萬動產),爸爸和我欲提起裁判分割訴訟,因兒子已經拿走美國一房產(無實體文件可能還涉及偽造文書,只有網路查得資料和美國親戚為證)和現金和台灣遺產相當(要歸扣),欲主張台灣遺產由女兒單獨繼承,或父親如主張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該如何較佳?父親已89歲年事已高,欲加速處理。
2. 希望
1.律師有辦過遺產訴訟經驗
2.律師約50歲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