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桃園市,龍潭區
描述: 1. 民事
2. 我們公司是乙方,五年前和甲方(某醫療器材公司)簽了一份採購合約,內容是製作專用機器一套,總金額高達 190 萬。
合約裡沒有寫交機截止日期,也沒有違約金條款。驗收是分「初驗」、「安裝」、「操作」三階段。
這幾年我們多次通知他們驗收,但他們每次都說還沒達到100%,或是一直找理由拖,導致交機時程拖了五年。
現在他們反過來說我們延遲交機違約,要我們簽一份「認錯合約」,只收30萬就了結。
我們沒簽,他們就說如果不簽,會依原合約要求我們賠 400 萬。
但合約全文沒有任何違約金金額條款,也不是我們拒交,是他們不驗收。
我們現在想確認:
1. 我們有沒有構成違約?
2. 他們這樣有沒有構成恐嚇或違法施壓?
3. 是否需要主動採取法律行動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