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新竹市,東區
描述: 1. 車禍糾紛
2. 跟對方私下和解過程:
- 1/22當天:拖車拖回新竹Mazda車廠(拖車費對方已結清),溝通是否可去對方車廠維修(不同意),由Mazda不拆車估價。
- 1/25: Mazda初估48萬。謝先生提出他找二手車給我們,原車報廢(同意可看車)
- 3/9: 看車後都沒有合適年份以及價格,與對方溝通再回車廠修理。
- 4/15: 詢問對方修車進度,對方表示無意願修車、溝通賠款或者繳修車訂金,並直接建議我們起訴。
目前需要:直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