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其他
2. 星期一 上午
星期三 上午
星期五 上午
3. 沒有
4. 桃園市,桃園區
描述: 1. 被害人
2. 今年這個月初(5)當中,當天中午約在11:44左右本人正騎車要往返到公司上班的路途中,發生車禍。地點是於:桃園市的桃園區的處在中正路與南平路口的交叉馬路口,當時我的前方往南平路方向行駛前進而紅綠燈的標示上標示清楚「綠燈」。而開向中正路的道路上與南平路口交界的標示燈,已呈現清楚轉視為「紅燈」。由於撞擊我的人整個開車聰我右手邊撞擊過來,當時我已整人被撞擊翻滾了2圈在對方前面擋風玻璃車子上飛到另一邊角落吧!事發現場我知道後來救護車來了,而我正被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急診室中,陸續家人有過來到長庚急診室我只知曉出來要往返回家的時候已是晚上的9點多的時間裡了。整整將近要一個月的時間了,而我主要問題就是對方的來讓我們這看有絲毫愧疚及誠意。連事後幾天我的長庚醫院急診費用還是我家人抵達付費繳款的。而我的臉上很長的撕裂傷縫合的傷口至少二十幾針以上,膝蓋也有縫合傷口,重點是頭部當場撞擊大導致頭部不止臉上的額頭傷口,還有一些撞擊傷在頭髮內部,由於送往林口長庚時警員說我到醫院整地流滿我的血。
如今醫生說頭腦肯定撞擊有呈現腦震盪,到如今我只能躺在床上盡可不要走動而頭部頸椎也都抬不起頭的痛,每日若有需要走動坐車回醫院回診或沐浴洗澡的時候事後頭裡內部巨烈刺痛,頭部及頸椎還無法正常轉頭轉彎的感覺,目前對方開車撞擊我的是一個女生,發生至今都沒有回應。由於我們自己也都沒有經驗及遇到車禍事故的了解⋯?對方的推給保險公司說,但我被送急診的時候我臉上整塊肉的掉一塊一樣,發生在臉上以及頭部腦震盪的後遺症我真的很害怕,像我臉上的傷痕醫生說必定留疤痕的,事後我還需時間處理這些事情,但目前為止家內只有我和媽媽一起住。我不知道該怎麼做、該走向下一步的作業程序,事情發生出來但目前為止因為身體後續狀況不確定加上生活開銷支出費用又增加了許多這時候的情況很需要開銷醫療方面上的負擔就很多,能請教以及請您們專業人員的幫忙解說告知我的下一步可以如何處理辦理,能否申請補償及這些傷害賠償呢,麻煩您了,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