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通常發生在行為人「一開始合法持有」他人財物後,卻將所持物品佔為己有、拒絕歸還或以變賣、移轉等方式處分,導致所有人失去對物品的自由支配。實務上判斷重點包含客觀要件:合法取得持有關係、將他人之物轉為不法所有並使權利人無法使用;以及主觀要件:行為人明知物品屬於他人所有,並具有不法所有意圖。若涉入公司或業務流程中的資金或財物處理,也可能出現業務侵占的情境。因
侵占罪屬刑事責任範圍,蒐證時除保留合約、匯款或交付紀錄外,亦可保留Line、簡訊等溝通及還款/交付往來,以利後續釐清「合法持有」與「拒歸還或挪為己用」的事實基礎並評估是否能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