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您遇到哪個類別的民事法律問題?
不動產
您在事件中的角色是?
當事人
事件目前的情況是?
收到律師函/存證信函/法院通知書等
[選填] 簡單說明您的問題,讓律師更了解
對方未按離婚協議書履行支付扶養費300萬,已超過約定日,所以我將他的房子進行假扣押,法院已裁定,但同時間,對方也將房子出售,並與房仲簽下合約,所以房子現在無法過戶給新屋主,他們要求我先將房子撤銷假扣押,才能將履保帳戶裡的錢轉給我,但我若先解除假扣押,對我來說是極大的風險,但對方表明沒有辦法再拿出300萬現金給我,買方也沒有能力再多生出300萬,現在所有的人都只能叫我先去解除假扣押,對方找了律師,下週5/28要進行調解,律師提出,可以提供調解筆錄給我,說調解筆錄等同於具有法律效力,我可以求償300萬,若沒有拿到300萬,一樣可以做強制執行,但我認為: 若我解除後,他們馬上過戶,我沒有拿到300萬,我再去做強制執行也沒有意義了,因為房子也賣了,我強制執行也沒有任何意義,請問,我還有其它辦法可以保障我嗎? 謝謝
什麼時間方便服務?
皆可討論
您希望在哪裡接受服務?
電話或線上服務
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沒有
您需要服務的地區為何?
桃園市,桃園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