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親屬
2. 訴訟審理中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台北市,文山區
描述: 1. 哥哥(被告)淡水的家是由爸爸(原告)跟媽媽十幾年前購買的, 並登記於他的名下. 媽媽三年前去世後,爸爸就北上與哥嫂居住, 因哥嫂與爸爸生活習性大不相同,加上哥哥發現爸爸欲交新的伴侶為由,哥哥在附近找了一間租屋, 讓爸爸搬出他們淡水的家. 後來哥哥甚至偕同他教會的朋友到爸爸的租屋處讓爸爸歸還淡水房子的鑰匙, 並發生了爭執毆打了爸爸.爸爸在受傷的狀況下隔天就回高雄驗了傷(有驗傷單),但基於是親生骨肉的關係, 沒有立刻提告哥哥傷害. 當然中間哥哥跟爸爸就完全沒有聯絡了...
事隔半年多, 爸爸在高雄體檢的時候發現自己罹患膽管癌2期,嚴重黃疸跟虛弱,爸爸通知了我跟所有的親戚 (當然也包含了哥哥)這件事情, 哥哥是知情的(有相關證據), 但他意思就是完全不想管爸爸死活也不跟我們有任何聯絡及關心,所有通訊軟體皆封鎖我跟爸爸,甚至換了名字跟淡水的住所等等逃避行為.... 這期間,爸爸因心寒哥哥對他罹癌需要家人的關心照顧及醫療費用等等故意不理會及當初對他的暴力行為,寫下了自書遺囑,告知哥哥毆打他之事導致他身心嚴重受損等等及他往生後財產將不給哥哥繼承. 爸爸以他做原告我做為訴訟代理人, 蒐集了所有相關證據,證物及附件, 以未盡扶養義務為由主張撤銷贈與(淡水的房子)對哥哥提出起訴, 中間寫過存證信函(對方拒收),請律師撰寫起訴狀, 開過調解庭 (對方沒出現), 現在正在等著第一次的開庭...
但爸爸於上個月底敗血症病逝了, 他從一年多前告知哥哥他生病的事到他離世哥哥皆沒出現過,爸爸的遺產有我跟哥哥共同繼承的部分,想請教有關於遺囑上的財產分配還有淡水房產撤銷贈與的官司問題, 是否能給予幫忙及建議呢? 感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