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原告,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新北市,板橋區
描述: 1. 我因為拳頭擊牆面受傷去大型醫療院所掛急診,急診幫我做了石膏保護及X光,然後轉診兩天後的整形外科專科醫生複診。一路從急診到複診的門診都跟我說X光看不出來骨折但也沒有拍更多角度的CT,最後門診就把我當扭傷處置現場沒有再幫我上固定、沒有清楚衛教我回去該怎麼固定、沒有追蹤紀錄什麼狀況需自行回診、沒有安排我回診病歷也無記載。被當作扭傷痛了一個月去別間醫院確診四、五掌骨脫臼加鈎狀股主體分離骨折已手術處理之後我去調上一間醫院的病歷,從急診到放射科到門診紀錄、跟投訴醫院後得到的回信都是明確記錄fracture,我能否向醫院求償判斷骨折卻沒有做相應措施的流程缺失導致後續手術困難及後遺症跟相關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