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親屬,當事人
2. 其他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嘉義市,東區
描述: 1. 車禍
2. 車損由我方車體險啟動後進行代位求償。但衍生之交通費對方置之不理,想了解未來進行法律程序該有什麼準備
3. 我們是被撞方,由於保險已先啟動車體險後,再由保險公司的進行代位賠償。
目前尚等待初判表,但因為是屬於起步撞擊(推測沒有保持行車距離而造成),推估肇事責任較低。
車損部分由保險公司啟動理賠,但因為車子要進保養廠而產生租車不便之費用。
今日已於對方保險公司電話告知並詢問是否能夠理賠,保險公司說明無法理賠,須與車主聯繫。
但車主不接電話,轉發訊息給他也不回應。
我想詢問:
1. 先項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若是對方不出面,我該怎麼處理?
2. 還是直接從做筆錄的警局提出告訴,走法律途徑,我需要準備什麼?
感謝您回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