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介紹
您好,我是 Carol,擁有多年跨國藥廠與顧問產業專案經驗,並兼具 9 年的專業譯者背景。我具備快速洞察與精準掌握客戶需求的能力,能將複雜資訊化繁為簡,高效完成高品質成果,協助您後續決策與推進。
我的服務範疇:
⟣ 專案企劃撰寫:專案企劃書、政府補助 / 貸款計畫書、標案企劃書、營運優化計畫、教育訓練企劃書
⟣ 商業企劃撰寫:募資計畫書、商業計畫書、市場研究與競品分析、市場開發企劃、投資 / 合作企劃書、海外拓展企劃
⟣ 翻譯服務:英文翻譯(商業/醫學/法律/期刊/新聞稿)、高專業度文件(市場研究報告、白皮書、專案文件)的翻譯與在地化
⟣ 專業寫作:中/英文文案(品牌/行銷/專案提案)、醫學與知識型內容、產業深度內容編修、產品文案設計、社群媒體文案(中/英)、英文劇本與故事化文本創作經驗
⟣ 平面設計:Pitch Deck/募資簡報、各類型簡報設計、ESG 報告書美編、企業期刊與出版物排版、年報與政府專案報告美編、文件與書籍排版
我重視專業、效率與交付品質,並以支持決策、提升成果價值為目標。
期待有機會與您合作,一同推動專案向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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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回覆:
洽談階段 = 雙方先確認合作條件與細節,以避免糾紛,但業主還沒確認好細節(報價交期交付方式)就急著寄書給人家開展工作,一直要地址。 只能趕緊列出條件請業主審閱,反覆向業主確認是否可行,若這樣是為咄咄逼人,那業主可能不具備"合作洽談"的常識。 接案委託本身就是雙方有共識的合作,共識尚未達成,就急著要別人開工,實在是占人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