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處理服務說明
民事訟程之訴訟代理人(前置假扣押或暫時狀態處分、後續強制執行或假執行及訴訟中反訴等程序可另行委任),服務範圍包含:
(一)包含出庭、撰寫書狀。
(二)研究分析案情、研擬訴訟策略。
(三)提供「與本案相關」之法律諮詢(他案諮詢費另收)。
(四)與會議討論。
(五)告知訴訟進度。
(六)向客戶解釋說明對造之答辯方向。
(七)協助與對造調解、和解。
(八)協助蒐集證據、分析證據資料。
(九)協助並向法院陳報損害情況及意見(如損害情形與賠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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