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區林〇姐委託:法務諮詢需求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您遇到哪個類別的問題?
工商與勞資糾紛
您在事件中的角色是?
原告
當事人
當事人
[選填] 簡單說明您遇到的問題,讓專家更了解
勞基法戰神您好
我的年資九年,預計3/31離職,老闆昨天跟我協調最後工作日3/22,後面的上班日安排特休。
老闆告訴我,特休不包含加班費跟獎金
(我們的薪資結構是被拆解成底薪+加班費+獎金)
加班費是因為入職前規定每天上班九小時
多的一小時必須支付加班費
去年被勞檢
才多出平日加班22小時這一個名目
我也查過特休應用經常性薪資計算
每日固定加班一小時也是寫在工作規則上的
是每個月固定會領到的加班費
再來獎金的部分也是每個月固定金額
雖然她每個月都用不同名目
例如春節獎金、競賽獎金等等
但金額是固定的
依法應認列經常性薪資
另外有6%勞退損失的問題,公司之前高薪低報,退休金用勞保級距計算,現在有投保正常級距,一樣沒有用月工資總額提撥,加班費的部分也有少算的問題,但因為計算比較複雜,可能先略過。
目前保留的證據
• 薪資單
• 排班表
• 工作規則(每天9小時)
• 出勤紀錄
什麼時間方便服務?
皆可討論
您希望如何與專家合作?
可以透過電話或網路接受服務
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沒有
您需要服務的地區為何?
高雄市,苓雅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