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您遇到哪個類別的民事糾紛?
離婚/婚姻
您在事件中的角色是?
原告
被告
被告
事件目前的情況是?
爭議中,未進入司法程序
[選填] 簡單說明您的問題,讓專家更了解
本人已婚多年,與妻子育一兒。2024年7月28日,我在手機中發現第三人 林諒軍(未婚男子) 與我妻子之間長期且明顯具有性暗示、情感引誘、破壞婚姻的對話內容。
該對話中,林諒軍多次:
明確要求我妻子離婚(超過20次)
使用含有性挑逗與身體評價的語言(如「胸部變大了」、「與其跟他吵架,不如跟我偷X」等)
試圖切斷我與孩子的父子感情(如「沒有父愛不會不能活」、「那樣的廢物父親只會更糟!」)
自稱與我妻子有親密情感關係,並以「下輩子要嫁給我」等言語加深依附
明確承認「不離婚我不能調戲妳」等破壞性言辭
案件影響:
此行為對我與妻子、家庭關係造成嚴重損害,導致夫妻關係緊張、家庭氛圍崩解,也對我與孩子的親子情感造成影響。這些對話不僅侵犯我作為配偶的配偶權與家庭完整權,也對我造成巨大精神痛苦。
現有證據:
林諒軍與我妻子的完整LINE對話截圖(含日期、時間、帳號識別)
我在2024年7月28日發現並截圖存證的原始檔案
事後我與林諒軍的通話錄音,明確警告其行為
我妻子承認與林諒軍有頻繁聯繫的對話紀錄
法律方向(期待律師協助規劃):
依民法第195條、第184條等,請求侵害配偶權之精神損害賠償
若涉及妨害家庭罪或其他刑事責任,可同時提出刑事告訴
視情況請求假處分或禁止接觸令,避免林諒軍持續干擾
向林諒軍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與相關民事求償
確保對方停止一切與我妻子之不當接觸
透過法律途徑捍衛婚姻與家庭權益
特別說明:
本案有完整證據鏈,對方行為明顯、具持續性,且涉入家庭核心利益,屬於高度勝訴機率案件。希望律師能協助評估賠償金額、提告策略,以及刑事與民事並行的可行性。
什麼時間方便服務?
皆可討論
您希望在哪裡接受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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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的服務據點
電話或線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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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沒有
您需要服務的地區為何?
台北市,內湖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