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360特約服務使用條款
本公司預約達人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係提供「PRO360特約服務」網頁,當您造訪「PRO360特約服務」相關網頁時,無論是否有實際購買「PRO360特約服務」之特約服務商品(下稱「特約服務商品」),您均應詳細閱讀並遵守本PRO360特約服務使用條款(下稱「本條款」),本條款構成您與本公司間權利義務法律關係之合意。除本條款之規定外,如有未盡事宜,皆援用PRO360平台之「使用條款」(網址:https://www.pro360.com.tw/co/term)、「隱私權政策」(網址:https://www.pro360.com.tw/co/privacy/)及PRO360平台其他條款之規定,如本條款與前述規定相牴觸者,以本條款之規定為準。
請仔細閱讀本條款。如果您不同意本條款及前述條款,您不得造訪或使用「PRO360特約服務」平台及購買特約服務商品。
本條款規定如下:
- 定義 (除本條款另有定義外,所有名詞定義悉依PRO360平台之「使用條款」之定義)
「特約服務商品」係指服務廠商於「PRO360特約服務」銷售之定價服務商品。
- 特約服務商品之價格、內容及服務提供者
2.1 特約服務商品係由服務廠商出售予客戶,僅由本公司代為開立發票、收付款項,實際之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廠商,並非本公司。惟就特定之特約服務商品另有規定時,依該規定辦理。
2.2 特約服務商品之價格及服務內容,依「PRO360特約服務」頁面所載,服務廠商不得任意變更價格或濫行加價。如因故變更或調整服務內容、價格,或客戶加購服務項目,服務廠商應於提供服務前與客戶達成合意,並應於驗收單或收據(下稱「驗收單據」)中載明變更、調整或加購之服務內容及增減之服務費用,並由客戶與服務人員依第2.5條簽署確認。
2.3 服務廠商應擔保其有足夠能力、所需證照及資格提供特約服務商品,服務廠商不應提供不正確或誤導之內容。特約服務商品頁面呈現之資訊,為買賣特約服務商品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2.4 客戶下單後,服務廠商應依本平台提供之確認機制確認是否接受訂單,並於確認接受後依成立的訂單內容確實履行。服務廠商確認後,應視為已接受訂單。
2.5 服務廠商完成服務後,客戶與服務廠商應簽署驗收單據,客戶簽署驗收單據後,即表示同意支付驗收單據所載全部費用。如服務內容及費用依第2.2條之規定有增加、變更或調整者,應於驗收單據中載明,經服務廠商及客戶簽署確認,即表示同意驗收單據所載增加、變更或調整後之服務內容,客戶並同意支付驗收單據所載全部費用。
2.6 服務廠商應如實將客戶與服務廠商簽署之驗收單據,透過「PRO360特約服務」平台容許之方式,傳送完整、無缺漏、無變造之檔案予本公司,以利請款。
- 費用
3.1 客戶於「PRO360特約服務」提出預約需求或購買特約服務商品時,本公司將依客戶選定之特約服務商品及服務項目內容計算預收費用(下稱「預收費用」),向客戶收取預收費用。客戶應透過「PRO360特約服務」或該頁面所連結本公司委託之代收代付機構或第三方支付公司頁面,提供信用卡相關資料(下稱「綁定信用卡」),如客戶拒絕綁定信用卡者,將無法購買「特約服務商品」,客戶綁定信用卡後,亦得透過「PRO360特約服務」平台許可之其他付款方式付款(目前除信用卡外,可使用MoMo電子票券支付,惟未來可能增加其他方式)。客戶並授權本公司、本公司委託之代收代付機構或第三方支付公司,有權就服務項目(包括特約服務商品及其他項目)之預收費用及/或其他後續增減費用以綁定信用卡進行收款及/或退款,惟實際之收款及/或退款方式,仍依「PRO360特約服務」或驗收單據所示方式為準。
3.1.1 如客戶選擇以信用卡方式支付時,客戶同意以綁定信用卡支付預收費用。但服務項目之實際費用應依客戶簽署之驗收單據所載費用為準。客戶依第2.5條簽署驗收單據,即表示同意本公司、本公司委託之代收代付機構或第三方支付公司得以綁定信用卡就驗收單據所載費用進行收款,並就溢收費用(如有)予以退款。
3.1.2 如客戶選擇以MoMo電子票券支付時,依下列情形辦理:
3.1.2.1 MoMo電子票券面額不足支付預收費用及/或驗收單據所載費用時,客戶同意以綁定信用卡支付差額部分。客戶依第2.5條簽署驗收單據,即表示同意本公司、本公司委託之代收代付機構或第三方支付公司得以綁定信用卡就差額部分進行收款。
3.1.2.2 MoMo電子票券面額逾預收費用及/或驗收單據所載費用時,客戶同意由本公司將溢額部分以現金方式匯至客戶指定銀行帳戶。
3.1.2.3 客戶依第3.3條取消預約或有第3.4條之情形者,客戶同意由本公司退還客戶所使用之MoMo電子票券或等值現金,並同意以綁定信用卡支付第3.3條之費用(如有)。
3.2 如因不可歸責於本公司或服務廠商之事由,致服務廠商之服務人員於預約時間抵達客戶指定地點時,無法提供服務,客戶同意支付空趟費/車馬費。空趟費/車馬費之金額,悉依各服務項目頁面所載服務內容或客戶簽署之驗收單據所載金額為準。
3.3 除第7條另有規定外,客戶購買、預約特約服務商品後,得於預約時間之前一日下午4點前免費取消預約或變更預約時間。惟超過前述時間取消預約或變更預約時間者,客戶同意給付新臺幣500元手續費。
3.4 如因不可歸責於客戶、服務廠商之事由,致服務廠商於客戶指定時間無法提供服務,經客戶及服務廠商同意後,本公司得就預收費用全額退費。
3.5 客戶與服務廠商間如有任何紛爭,均與本公司無涉,惟本公司有權(但非義務)保留爭議款項,暫不撥款予服務廠商,待客戶與服務廠商紛爭解決、通知本公司並提供佐證資料後,本公司始進行撥款或退款;如客戶與服務廠商同意就無爭議支付份先行付款,本公司有權(但非義務)就無爭議部分先撥款予服務廠商。如款項保留期間超過客戶支付費用日起3個月者,本公司有權(但非義務)將款項退還客戶或予以提存。
3.6 客戶與服務廠商同意:就本公司依本條款所收取或保留之款項,不得對本公司主張任何利息,且對於本公司依本條款所為之撥款、保留、退款、提存行為,不得為任何異議或主張。本條款所載之撥款及退款所生匯費由收款人負擔。
- 電子發票
特約服務商品之服務完成後,本公司原則會於10個工作日以內開立發電子發票,以電子方式寄送至客戶所指定之電子郵件地址,不再另外寄發紙本發票。客戶同意本公司提供信用卡資料及其他相關付款資料予代收代付機構、第三方支付公司、信用卡相關機構及其委外機構,以利核發電子發票。
特約服務商品係由服務廠商出售予客戶,本公司僅代為開立發票、款項收付,實際之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廠商,並非本公司。惟就特定之特約服務商品另有規定時,依該規定辦理。
- 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權相關規定
關於個人資料及隱私權之相關規定,請詳見PRO360平台之「隱私權政策」
(網址:https://www.pro360.com.tw/co/privacy/)。
- 擔保聲明暨免責事項
6.1 服務廠商應擔保其具有提供特約服務商品所需之證照及資格(如有),並提供正確之資訊,惟本公司並無法擔保該等資訊之正確性,倘若服務廠商提供不實資訊,致本公司提供該不實資訊予客戶,本公司就該等不實資訊概不負責。
6.2 特約服務商品係由服務廠商提供,如服務廠商提供之服務有任何瑕疵或造成任何損害,由服務廠商全權負責,與本公司無涉,本公司不負任何擔保或保證責任。
- 不可抗力事由
7.1 如服務人員及/或客戶所在縣市(包含途經地區),因颱風、水災、地震、土石流等天災或其它不可抗力事由,致服務廠商於客戶指定時間無法提供服務,客戶得更改時間或取消訂單,毋庸支付費用。如客戶取消訂單,則依第3.4條規定辦理。
7.2 第7.1條所定因颱風、水災、地震、土石流之事由致無法提供服務之情形,係指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情形之公告,服務人員及/或客戶所在縣市(包含途經地區),任一縣市公告停班或停課之情形。
- 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如因本條款或特約服務商品所生紛爭,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者應依其規定外,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公司資訊:
公司名稱:預約達人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3537457
代表人:游適華
客服電話:02-2720-0449 轉103
電子郵件信箱:shop-support@pro360.com.tw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150巷2號20樓之1
版本日期: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