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當事人的身分為?
個人
您需要的服務為?
提起行政訴訟
[選填] 簡單說明遇到的問題,讓律師更了解
孩子去年在6月20日於觀夕平台有疑似飆車的案件,公共危險罪已經不起訴。但台南市交通局還是以違返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第3款和第4款處罰之。罰3萬元,吊扣牌照半出,和吊銷駕照3年。
然後從頭到尾也沒有機車的速度記錄,而且騎車的距離也才350公尺,卻要以如此之重的行政罰處罰之。因覺得處罰過重,才對行政高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會在5月21日的楠梓區的行政高等法院提出庭。
什麼時間方便服務?
星期三 上午
星期六 上午
星期日 上午
您希望在哪裡接受服務?
電話或線上服務
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嗎?
有, 我們的罰款只有3萬元。
您需要服務的地區為何?
高雄市,楠梓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