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有
4. 台中市,北屯區
描述: 1. 我爸在台灣金門有一塊土地全權擁有 現在兒子我跟我弟兩個人想去繼承 問題是媽媽給不了結婚證書 辦不到公證 請問 如果合資格繼承人 三人 我媽 我 跟 我弟, 如果我跟我弟 能提供證明 例如 出生纸寫了我爸的名字 證明他是我爸 只有媽媽沒有結婚證明 不能證明是配偶 那另一外三人(我跟我弟) 能證明跟爸爸的關係 這申請還能繼續嗎 還是一定要三個人都要提供證明才能進行? 因為媽媽不要繼承 只有我跟我弟要繼承
所以問題是 她沒想提供結婚證明 會因為這樣而中止我跟我弟的繼承程序嗎
2. 簡單一點是
親屬關係表 三人
我媽 我 我弟
兩個兒子能提供所有證明資料 (,父子)
我媽一人沒法提供(配偶證明)
這樣這個繼承還能繼續還是被逼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