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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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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諮詢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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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諮詢類

- 共9

法務諮詢

電話
陳〇賢
地區桃園市 中壢區
其他問題類別:工商與勞資糾紛
6小時前

搶先接洽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被告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桃園市,中壢區  
描述: 1. 員工資遣費  

行政程序爭議

電話
1xxxxx
地區桃園市 中壢區
其他服務項目:提起行政訴訟
8/8
1. 個人   2. 星期五 晚上   3. 沒有   4. 桃園市,中壢區  

民事糾紛處理

電話
hsixxx
地區桃園市 中壢區
其他問題類別:遺產/繼承
8/6
1. 當事人   2. 調解中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桃園市,中壢區  

民事糾紛處理

電話
高〇琳
地區桃園市 中壢區
其他問題類別:其他: 姊妹2人立遺屬
8/5
1. 當事人,當事人親屬   2. 非爭議事件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桃園市,中壢區  
描述: 1. 姊妹2人立遺屬   2. 我和妹妹2人想要立遺屬,想了解立遺屬需注意事項、費用、配合方式謝謝您!  

法務諮詢

電話
林〇宇
地區桃園市 中壢區
其他問題類別:工商與勞資糾紛
8/3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有   4. 桃園市,中壢區  
描述: 1. 你好 我做了12年多的店中間因為父親重病需要我長期照顧我離職 照顧半年多 處理完家裡事情 我再回去上班 工作年資最後有八年 因經濟不景氣 員工短缺 老闆月初7/6告知月底7/27關門 我向老闆要求遷善費 我已向勞工局申請 勞工談判 資料也都給勞工局 老闆告知我 因為我過去有兩年因為餐費上我有多拿100元 認為我有偷竊罪 跟 侵佔罪名 不給予我遷善費 工作職位我是店長 老闆一開始有口頭說給予1000元讓我下班帶員工吃飯 後來有員工提出拿現金分配 老闆也同意 因為工作人手有不足員工從四人變成三人 我們餐費有提升一人可拿三百元(口頭訴說) 每天的帳目跟開銷我都有幫老闆記帳(帳本在老闆那) 後來有新進員工進來 我餐費依然拿300元 老闆後來有問我餐費我拿多少元 我實說300 當下他告知我不能拿三百元 要求改正200沒有追究 我也改正沒有在拿三百元 老闆有錄音我跟他對話說我過去有兩年多時間餐費多拿一百元的事情我有承認我多拿一百元 他要依錄音的對話向我提告我過去有侵佔跟竊盜的罪名 不跟我上勞工調解 告知我我提出勞工調解 他就要告我竊盜罪跟侵佔罪   2. 有員工跟好久以前離職員工都願意幫我作證 整件事情還有一些細節太長篇了我訴說大概  

法務諮詢

電話
林〇宇
地區桃園市 中壢區
其他問題類別:工商與勞資糾紛
8/3
律師工作
法律系工作
法律兼職
1. 當事人   2. 皆可討論    3. 有   4. 桃園市,中壢區  
描述: 1. 你好 我做了12年多的店中間因為父親重病需要我長期照顧我離職 照顧半年多 處理完家裡事情 我再回去上班 工作年資最後有八年 因經濟不景氣 員工短缺 老闆月初7/6告知月底7/27關門 我向老闆要求遷善費 我已向勞工局申請 勞工談判 資料也都給勞工局 老闆告知我 因為我過去有兩年因為餐費上我有多拿100元 認為我有偷竊罪 跟 侵佔罪名 不給予我遷善費 工作職位我是店長 老闆一開始有口頭說給予1000元讓我下班帶員工吃飯 後來有員工提出拿現金分配 老闆也同意 因為工作人手有不足員工從四人變成三人 我們餐費有提升一人可拿三百元(口頭訴說) 每天的帳目跟開銷我都有幫老闆記帳(帳本在老闆那) 後來有新進員工進來 我餐費依然拿300元 老闆後來有問我餐費我拿多少元 我實說300 當下他告知我不能拿三百元 要求改正200沒有追究 我也改正沒有在拿三百元 老闆有錄音我跟他對話說我過去有兩年多時間餐費多拿一百元的事情我有承認我多拿一百元 他要依錄音的對話向我提告我過去有侵佔跟竊盜的罪名 不跟我上勞工調解 只願意給我一個月薪水當遷善費 告知我我提出勞工調解 他就要去法院告我竊盜罪跟侵佔罪   2. 我還有一些小細節沒有完全述說 現在 同事跟離職同事都願意幫我作證  

民事糾紛處理

電話
于〇瑞
地區桃園市 中壢區
其他問題類別:債務
8/2
1. 當事人   2. 非爭議事件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桃園市,中壢區  

民事糾紛處理

電話
黃〇邦
地區桃園市 中壢區
其他問題類別:離婚/婚姻
8/1
1. 當事人   2. 爭議中,未進入司法程序   3. 皆可討論    4. 沒有   5. 桃園市,中壢區  
描述: 1. 當事人(男方)與女方同居約12年,期間未辦理結婚登記,育有一名12歲之子。雙方現已分手,正在協商監護權、撫養權及財產分配事宜,尚未進入訴訟程序。 ? 親權/撫養爭議 男方主張共同監護+輪流扶養(各15天),重大支出共同負擔。 女方主張單獨監護與撫養,要求男方每月支付生活費15,000元,一個月可探視2次 男方擔心失去親職角色,無法參與孩子成長,盼維持實質陪伴關係。 女方主張孩子希望與其同住,並以男方工作時間長、安排爺爺奶奶照顧為理由反對共同扶養。 孩子現階段放學後可由祖父母協助照顧,男方工作穩定、家庭支持系統完整。 女方目前已4年無穩定收入,另需照顧與前夫所生、患有思覺失調症的孩子,家庭後援有限。 ? 財務分配爭議 雙方曾共同開設三家店: 1. 第一家女方出資35萬 2. 第二家由男方主導經營,虧損結束。 3. 第三家女方家人資助10萬,開業至今12年,前8年共同經營,男方近4年獨立經營 店面獲利多數存入女方帳戶,男方並未主張返還。 同居期間近4年的生活開銷約八成由男方負擔,女方未有穩定收入。 4.共同生活期間,用開店的營收購入70萬的私家車和做了總價180萬的住家翻修 ? 男方訴求重點: 1. 爭取共同監護與實質陪伴時間,避免喪失父親角色。 2. 確認同居期間財產如何依法分配,尤其近4年男方獨自營運店面之收益是否應歸男方。 3. 評估是否適合進一步進入法律程序處理監護與財產歸屬問題。  

刑事糾紛處理

電話
潘〇珊
地區桃園市 中壢區
其他當事人身分:被告/犯罪嫌疑人方
8/1
1. 偵查中   2. 皆可討論    3. 沒有   4. 桃園市,中壢區  
描述: 1. 我在網路上被騙帳號成為了警示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