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當事人親屬
2. 非爭議事件
3. 皆可討論
4. 有
5. 台北市,大安區
描述: 1. 就讀小學的女兒在學校借同學自己的手錶,卻被同學假冒她的名義發送帶有辱罵文字的簡訊給我,想請問這部分可以怎麼主張民事求償?感謝!
2. 如上述說明,已有收到對方同學向老師承認是她所為的訊息,也收到了對方母親透過line傳來的敷衍道歉和藉口訊息,說對方同學有自閉症,所以行為不可控等等,那麼這樣還能主張求償嗎?
4. 傾向文字溝通,如果方便的話希望可以加 ********, ID: ******** (是零不是O)感謝!